硅基衬底的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PECVD)装置招标公告

硅基衬底的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PECVD)装置招标公告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基于硅基衬底的化学气相沉积设备 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PECVD)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MP-0173-CVD-2015-38/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委托,对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基于硅基衬底的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PECVD)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1资金来源:财政专项

2、项目交货及实施地点: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院内(中国兰州南昌路509号)

3、招标内容: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基于硅基衬底的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PECVD)装置,数量1套(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科研机构或代理公司(经生产厂家授权),曾经承担过与招标人所需产品相同或类似的研制项目;

4.2 通过国家ISO9000质量认证、有完整质量体系能够控制生产;

4.3近三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不良商业经营行为记录;

4.4具有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能力,有较好的制造销售业绩,需提供近三年在西北地区、华北地区或西南地区销售业绩证明;

4.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获取时间: 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1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近三年同类工程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9:00 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兰州广场西口华瑞大厦4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联系人:韩江陵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5室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高瞻、李天昊

联 系 电 话:****-*******139*****958185*****192

传 真:****-*******

开 户 银 行: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招标文件汇款账号:****************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1045 1741 0151

投标保证金汇入行:中国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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