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全域旅游-南城门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定州全域旅游-南城门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09: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全域旅游-南城门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审许[2023]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定州全域旅游-南城门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定州市中心南街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52亩,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南城门游客服务中心、南城门文化展示区、静志寺塔基地宫保护展示用房、开元寺塔看护展示用房及游客服务中心和地下车库。并进行月城墙、南城门、马道、文物保护带等配套工程建设。对南城门、开元寺塔、文庙、贡院武馆、静志寺塔基地宫和科举文化博物馆引进智能管控系统、研学设备、多媒体设备、展陈设施等相关布展展示设备设施。2.5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24个月。 总投资额:*****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独立投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各方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4亿元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承担过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兼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4 09:00至2023-07-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定州市上东国际15号楼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严力 | 联系人: | 由蒙蒙 |
电话: | 0312-******* | 电话: | 150*****30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txmg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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