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咨询重新核定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服务项目相关建议意见的函

关于征集咨询重新核定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服务项目相关建议意见的函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拟通过重新核查核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支出成本,确定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现需开展重新核定省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服务项目相关咨询工作,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积极参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核定核查内容如下:

一、核查核定目的与时间

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属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补助经费进行专项核查,以核实、核算机构管理服务档案成本开支实际情况,测算档案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成本,在8月底完成重新确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标准。

二、核查核定范围

省属5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分别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福建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现存档案量为93.3057万份,涉及档案日常管理、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成本开支情况作为此次专项核查核定范围;核查补助时间自2016年度-2022年度。

三、核查核定内容

1、核查机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是否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2、实地检查机构流动人员档案存在场所,核查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3、核查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服务成本是否正确归集核算,档案保管成本列支是否真实准确。

4、核查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工成本支出是否正确归集核算,人工成本的列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不合理配备档案管理人员的情况,是否超标准列支人工成本等。

5、核查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基础设备成本支出是否正确归集核算,基础设备成本支出的列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不合理配备档案管理设备的情况等。

6、核查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场地成本(包括场地费、水电费等)支出是否正确归集核算,成本支出的列支是否真实准确,核查机构配备的档案存放场所是否与档案管理数量相匹配等。

7、核查其他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的支出是否正确归集核算,成本支出的列支是否真实准确。

8、其他档案管理服务的支出成本(含流动党员管理服务、证明材料开具、职称评审等方面)。

9、根据核查核定结果,测算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单位支出成本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社会化服务成本(含对全省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对接全国人才服务中心、为全省存档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等),形成核查核定报告。

四、咨询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结合上述核定核查内容要求,提出核定核查方案、项目成本测算、核查时间安排的建议意见,并于8月1日前以正式函件的方式邮寄至省人社厅开发处(邮寄方式:福州市鼓东路44号人社厅开发处,许艳艳收)。

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李琦材、许艳艳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标签: 公共服务 人事档案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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