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关于党建宣传龙门架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单位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拉萨高新区关于党建宣传龙门架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单位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比选条件
柳梧新区党建宣传龙门架建设项目由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柳区管经〔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遴选人为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柳梧新区党建宣传龙门架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拉萨高新区北组团。
3、遴选范围:
(1)柳梧新区党建宣传龙门架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单位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工作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编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完成招标代理全部工作。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需求
本次报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二)公司简介及近三年的公司业绩(不少于三例);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四)具体费用:*****元(报价函须单独盖章提供原件并密封);
(五)支付方式:招标单位支付;
(六)提供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七)书面声明(声明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需单独盖章提供原件);
(八)建设厅、自治区交易中心、拉萨市公共资源中心都已入库;
四、报名材料的递交
地点:拉萨高新区管委会3112办公室;
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栏及门户网站;
七、代理机构的确定
综合考虑报价、业绩等因素方式予以确定;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比选。
3、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4、比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3、本次报价须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九、对本次遴选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联系人:列工
联系电话:0891-*******
联系地址: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标签: 党建宣传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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