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阜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月份采办计划公告

中海油阜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月份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阜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月份采办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中海油阜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协鑫产业园支线工程设计施工EPC

阜宁县经济开发区热力管道协鑫产业园支线工程设计﹑施工和材料采购EPC总承包,长度约1.3公里,主要管径为DN300,设计蒸汽流量31t/h,满足末端热用户阜宁阿特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协鑫产业园整体用热规划

2023年7月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需包括GB2)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GB2)。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关键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专职本项目不得兼职。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并加盖公司公章。

B)专职安全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本项目不得兼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并加盖公司公章。

3.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热力管道工程(管径≥DN300且管道长度≥1km)施工业绩。

1)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完工证明文件(如: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等能够证明业绩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等业绩完成的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

中海油阜宁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热网协鑫产业园支线工程监理服务

本监理范围包含中海油阜宁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热网协鑫产业园支线工程蒸汽管道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土建(筑)施工、管道/设备安装及调试、原有蒸汽管道调整、竣工图、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参与招标方工程招标、重要设备的出厂试验和检验、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费用/技术管理/合同管理/环境监督、工程建设资料;工程建设参与方工作协调、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监督、政府监管部门工作协调等;配合招标方完成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采购人发出书面指令之日至热网协鑫产业园支线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监理服务周期暂定5个月。在服务期内,应答人完成所有工作范围内的工程量。

2023年7月

1.资质要求:

1.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资质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3 人员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023年1月至6月任意连续3个月应答人缴纳的社保记录并加盖公司公章。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应答人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热力管道工程(L≥1Km)全过程施工监理的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阜宁电厂2023-2025年度十八胺及燃机

水洗清洗剂采购

为保障电厂设备实施安全顺利运行,有效防止锅炉金属表面的氧腐蚀,保障压气机通流部分的空气流量,恢复机组性能,阜宁电厂需采购一批十八胺及燃机水洗清洗剂等物资。

2023年7月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1)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十八胺或燃机水洗清洗剂供货业绩,且该业绩为中国海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外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双方盖章页签字日期为准,签字日期不同的以距离截标日期最近的时间为准。

4

阜宁电厂2023-2025年度安全应急物资采购

为保障电厂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对应要求,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阜宁电厂需采购消防、防灾减灾等一批安全应急物资。

2023年7月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1)应答人自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供货业绩。该业绩为中国海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外业绩,供货范围至少包含工器具类货物、噪音检测仪、应急照明灯其中之一。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双方盖章页签字日期为准,签字日期不同的以距离截标日期最近的时间为准。

5

阜宁电厂2023-2026年度热控仪器仪表校验服务

采购人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采购人设备完整性要求、发电厂热工技术监督要求及日常检修需要,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能源计量器具、热工实验室计量仪表、可燃气体探头和化学实验室化学分析仪表进行校验,以满足上述相关管理要求。

2023年7月

1.资质要求:

1.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资质证书:应答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即CMA或CNAS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检验服务业绩。工作内容至少包含下列检验工作其中一项:

A)能源计量仪表

B)热工实验室

C)化学在线仪表

D)可燃气体探头。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子“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5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 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7月20日


,阜宁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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