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团结路南段改造工程项目

方正县团结路南段改造工程项目

方正县团结路南段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正县团结路南段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方正县团结路南段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方发改审批【20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方正县团结路南段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方发改审批【2023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方正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方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正县团结路南段改造工程项目

2.2计划工期:3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06月30日.

2.3建设内容:道路全长约704.426 米,标准规划红线宽 30 米。主要建设车行道

面积8566.63 平方米,人行道面积 *****.98 平方米,交通标线1158 平方米,雨

水主管线长 651 米,污水主管线长 655 米,照明路灯、行道树、监控以及其它相

关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4元。

2.5建设地点:方正县方正镇;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近3个月(2023年4月-2023年6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最低标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标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 ;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后)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9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4日17:00时至2023年07月31日17:00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5日09时3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08月15日09时30分。

5.3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应在2023年08月1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PDF 格式(投标文件包含投标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与网上传的必须一致),工程量清单上传至邮箱hljtaigang@163.com,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内容清晰完整。

5.4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联系方式

招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方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志佳

电 话:0451-********

招 标 人:方正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方正县城北新区物华街7号

联 系 人:肖飞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902室

项目联系人:朱桐

电 话:185*****972

电子邮件:hljtaigang@163.com

2023年07月24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团结路南段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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