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汽车蓄电池
2023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汽车蓄电池
招标编号:2023WZGK2556
本招标项目2023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汽车蓄电池 ,招标人为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汽车配件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汽车配件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油田所属各单位所需汽车蓄电池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标段一: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进入第二步有效投标人等于3人时,末位淘汰。标段二: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进入第二步有效投标人等于3人时,末位淘汰。
2.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07月30日。
2.3 交货日期:以用户实际需求日期为准。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注册资本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所代理的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
3.2、参加标段一的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营业执照中公司类型包含“外国法人独资”或“港澳台法人独资”或“台港澳法人独资”或“中外合资”或“外商投资、非独资”或“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字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3、参加标段二的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营业执照中公司类型除包含“外国法人独资”或“港澳台法人独资”或“台港澳法人独资”或“中外合资”或“外商投资、非独资”或“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字样以外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的(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授权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认证范围须包含“蓄电池”或“电瓶”的“设计”或“生产”或“制造”任一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包含上述字样有效。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发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之日)。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的(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授权制造商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上的“行业类别”必须是“铅蓄电池制造”。投标文件中提供排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发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之日)。
3.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的(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授权制造商的)从2022年至开标当天(不含开标日)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起动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检测报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https://www.cnas.org.cn/网站查询的截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同时提供此检测机构为报告开出的检测费用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查询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08.1-2013作为检验依据。视作有效。)
3.7、同一标段投标人不得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制造商不得授权不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不得授权不同投标人使用不同品牌参与本项目投标。
3.8、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须填写所投标产品完整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5日08:00:00至2023年07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和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
③“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标段一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标段二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8月15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如有要求提交原件(样品)的,请于开标当天8时至9时递交至: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标段一:招标机构将收取投标人44万元投标保证金;标段二:招标机构将收取投标人16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5.5中标后招标人将收取中标人标段一:中标后招标人将收取中标人73万元履约保证金;标段二:中标后招标人将收取中标人26万元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宋微
联系电话:0459-*******
招标人: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汽车配件分公司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 0459-*******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大庆油田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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