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0109破1号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2黑0109破1号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1年9月13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王彪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机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于2022年7月5日指定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为省农机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为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发布招募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26******T。住所地为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76号,注册资本为1194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申佩怀。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喷灌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植保机械及配件、普通机械及配件,农用汽车及配件、通用零件,橡胶制品、油毡纸、农、林、牧机械及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金属材料、水泥、玻璃、汽车(含小汽车)、轮胎、有色金属、摩托车,土特产品、二手车、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产品、危险品、剧毒品);机械设备、农业机械维修;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产品、危险品、剧毒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

经审计公司审计,省农机公司资产总额为398,609,347.88元。其中,货币资金合计182,835.82元,应收账款合计80,764,948.15元,其他应收款合计48,056,801.72元,存货的账面金额是45,337,959.75元,长期股权投资合计41,530,480.72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82,586,422.76元,土地开发费41,906,588.87元。

截至2023年4月27日,省农机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金额为421,322,028.72元。个人债权人125人中申报债权的人数是118人,个人申报债权的总金额是196,189,586.7元;企业债权人231家中申报债权的数量是30家企业,企业申报债权的总金额225,132,442.02元。管理人最终确认债权总金额为404,896,659.2元。

二、招募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

3.意向投资人具备确定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保证金、债权清偿资金,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投资者均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8:00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可选择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报名。

联系人:聂国丰律师、姜丽律师;

联系电话:166*****148 139*****148

电子邮箱:*********@qq.com(报名邮件请注明“省农机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75号高盛律师大厦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意向书,应附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资金实力及资金来源的计划等;联合体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联合体主要负责人及授权签署本次招募相关文件的人员;

(2)报名承诺函;

(3)保密承诺函;(注:以上三项详见附件)

(4)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有相关项目经验也可以进行说明);

(5)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

(7)征信证明、资金实力证明以及其他资产证明;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以上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捺印。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如报名材料需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初步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在审核结果通过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将随审核结果一并告知。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

(三)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省农机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自行承担。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协调省农机公司配合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核查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资格、条件。尽职调查具体要求和时间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条件提交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具体时间根据重整各项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投资方案,均视为放弃继续参与投资资格。

(五)投资人的确定

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竞争性比选,确定最终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经评选确定投资人后,省农机公司将在管理人的指导下与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投资人的投资价款(不计息)。

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退出本次招募工作,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更换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七)其他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对本次招募工作相关事项具有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以及方案提交期限,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认可并接受本公告内容。

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参与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内容和规则。但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诚挚欢迎各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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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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