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拍-公开招租-第12-2期-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259号B座一层部分厂房的招租公告

厦门特拍-公开招租-第12-2期-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259号B座一层部分厂房的招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259号B座一层部分厂房,面积为106㎡,建筑结构为混合,位于印斗路南侧,附近有石鼓路、同集南路、印斗路等主次干道,道路通达程度较好,用途为厂房。

  项目编号:厦门特拍-公开招租-第12-2期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259号B座一层部分厂房

  序号

  标的位置

建筑面积(㎡)

租金底价(元/月)

租赁期限(年)

  保证金 (元)

加价幅度(元)

  1

  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259号B座一层部分厂房

  106

  3148.2

  5年

  *****

  500

  备注:本项目为1个标段招租,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为准。

  竞租时间及地点:待定,中拍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采用电子竞价的拍卖方式举行网络拍卖会。

  竞租需求: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259号B座一层部分厂房,5年。

  合同履行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2年月租金为中拍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二、项目挂牌招租相关要求:

  1、本项目整体招租,具体明细如下:

  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259号B座一层部分厂房,建筑面积为106㎡,房屋用途为工业,租赁期限5年;

  2、意向人应响应并满足下列要求,并作出相关书面承诺:

  项目承租人在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只能在本项目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3、承租期间,承租人可以对承租房进行装修,但不得更改房屋的结构及布局(装修方案需书面报经招租人同意);租赁期满,在不影响房屋结构、质量的前提下承租人可自行处理可转移的装修物,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4、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房屋损毁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5、承租期间,如遇政府行为或出租人其他事项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承租期间,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承租人中标后的中标价按三个月租金计算。承租期满时,承租人无过错行为,则由出租人无息退还。

  7、承租期间承租人未能按要求经营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处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交的租金,情节严重的,出租人有权进一步追究承租人违约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8、租赁期间,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向出租人提供经营证照:

  (1)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内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应当为其本人;

  (2)承租人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内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企业名称应当为承租人;若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企业名称非承租人的,其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应当为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股东。

  9、根据厦集财综【2020】58号文“五、实行公开招租(三)企业自行公开招租过程中,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经企业批准后,可以按实际报价但不能低于招租底价签订租赁协议。”的规定,本项目此次招租符合条件报名者只有1家,符合项目招租要求和条件且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的,则可以推荐其为本项目承租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意向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在本项目招租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意向人有失信记录的(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报名无效,意向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其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至少须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四、装修期:该项目无装修期。

  五、交房条件:标的物按现状交房。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年;

  七、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租期前面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

  3、付款方式:租金半年支付一次,由承租人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十天内支付出租人,首期租金的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

  六、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营运中心7号楼3102单元

  联系方式:/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2-*******

  户 名: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厦门新港支行

  账 号:1293-8010-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电  话:059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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