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

义乌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义乌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备报废委托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义乌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报废处置,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浙江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的企业。

三、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日期以后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卫生健康局办公大楼316办公室。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9-******** 传真 :0579-********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设备回收或具备相关回收资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发放招标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且报名资料齐全的企业,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8月1日17:00时之前告知招标人,过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果投标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中标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都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方将在报名当天完成报名企业的资格预审,并通知合格投标人在规定时间递交投标书。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另行通知)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卫生健康局办公大楼316办公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媒体:义乌市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

(网址:http://www.yw.gov.cn/col/col**********/index.html)

招标人:义乌市卫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 ____(姓名)系_______ ___ 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___ __(姓名) ___ __ (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义乌市卫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名称)的义乌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定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义乌市卫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义乌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次招标的全部情况,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理解清楚,无任何疑义。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次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元/吨。(按照报废医疗设备的重量进行残值折算计价,以吨为单位一次报价,报价包含报废设备处置相关人工、运输、税费、环保、统筹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后不以任何理由调价。)

本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认定为不良行为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1)撤回投标文件;

(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

(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义乌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附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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