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年度集团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年度集团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2023-2025年度集团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2023-045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2023-2025年度集团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2023-2025年度集团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TC2023-0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2023-2025年度集团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2023-2025年度集团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2.2、服务内容:

2.2.1、对吉林银行集团(含集团本部和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2025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对吉林银行集团本部各报表机构单独出具审计后会计报表;

2.2.2、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薪酬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2.3、出具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报告;

2.2.4、出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2.2.5、出具管理建议书;

2.2.6、提供省级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专项报告、决算报表等;

2.2.7、提供财务咨询与培训服务;

2.3、服务期:中标有效期为3年,合同视服务情况一年签订一次(如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不进行续签下一年合同);

2.4、交付物交付时间:为次年3月15日前(服务内容中:“6、提供省级财政部门要求出具的专项报告、决算报表等;7、提供财务咨询与培训服务。”除外,以上两项按照财政部门或采购人具体要求执行);

2.5、预算:母公司:三年合计735万元(含税);下属子公司:三年合计24万元/家(含税),(每年度子公司数量具体以实际为准)。

2.6、控制价:母公司245万元(含税)/年,下属子公司8万元(含税)/年/家,三年合计母公司不超过735万元(含税),三年合计下属子公司24万元(含税)/家(每年度子公司数量具体以实际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8、评审结果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仅作为股东大会讨论依据,评审结果须在股东大会上审查、审议决定后生效,如股东大会对评审结果讨论未通过(采购人股东大会不对未通过原因进行解释和告知),本项目将按照采购人要求重新进行安排采购。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审计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等内容的国内合法企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3.3、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规定的资质要求;

3.4、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3.5、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100强;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连续从事境内金融行业的审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受聘外部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0人;

3.8、具有较强人力和金融审计专业技术优势、熟悉银行业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能够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等材料;

3.9、拟派我行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的合伙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并具有10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审计的丰富经验;投标单位派驻本行现场项目经理须为注册会计师,并具有3年(含)以上金融行业审计经验;投标单位派驻本行现场项目其他团队成员中注册会计师需占40%(含)以上,且应全部具有2年(含)以上金融行业审计经验,为了保证中标单位服务团队的稳定,需提供除特殊情况外3年内服务团队核心人员不进行变更的承诺书;

3.10、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缴纳税收记录);

3.11、对吉林银行集团(含集团本部和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2025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对吉林银行集团本部各报表机构单独出具审计后会计报表;

3.1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投标:

(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等行政处罚。

(2)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3)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7月25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31日16时;

方式: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获取时请将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制成PDF文件,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JLTC********@163.com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规定的资质要求(提供承诺书);

(3)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4)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100强(提供证明资料);

(5)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和信用中国截图;

(6)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连续从事境内金融行业的审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楼1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人: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联系人:高峥

电话:0431-********156*****922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有效期为3年,合同视服务情况一年签订一次(如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不进行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审计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等内容的国内合法企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3.3、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规定的资质要求;3.4、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3.5、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100强;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7、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连续从事境内金融行业的审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受聘外部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0人;3.8、具有较强人力和金融审计专业技术优势、熟悉银行业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能够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等材料;3.9、拟派我行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的合伙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并具有10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审计的丰富经验;投标单位派驻本行现场项目经理须为注册会计师,并具有3年(含)以上金融行业审计经验;投标单位派驻本行现场项目其他团队成员中注册会计师需占40%(含)以上,且应全部具有2年(含)以上金融行业审计经验,为了保证中标单位服务团队的稳定,需提供除特殊情况外3年内服务团队核心人员不进行变更的承诺书;3.10、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缴纳税收记录);3.11、对吉林银行集团(含集团本部和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2025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对吉林银行集团本部各报表机构单独出具审计后会计报表;3.1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投标:(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等行政处罚。(2)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3)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楼1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方式:齐先生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联系方式:高峥0431-********156*****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峥

电 话:  156*****9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团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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