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乌什县浙阿“百校十万”石榴籽青少年融情工程固投项目同步课堂系统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代发乌什县浙阿“百校十万”石榴籽青少年融情工程固投项目同步课堂系统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乌什县浙阿“百校十万”石榴籽青少年融情工程(固投)项目(同步课堂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 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SX【2023】-077
项目名称:乌什县浙阿“百校十万”石榴籽青少年融情工程(固投)项目(同步课堂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购置一批教学设备,高清录播主机、录播流媒体处理软件、AI智能跟踪处理软件等(详见采购清单)
单位: 批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5)《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3)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携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7月20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25日20时00分,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网上自主注册后报名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乌什县人政府网同时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乌什县北京路
联系方式:182*****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普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天山路1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萍
电 话:15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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