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集团大数据科创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高速集团大数据科创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14: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建设的内容为重庆高速集团大数据科创中心,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采用多层建筑(框架结构)进行建设,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本次采用新建与既有大楼相拼接的方式,重庆高速集团大数据科创中心总共7层(地下2层、地上5层),地下2层为机械车库,地上一层为灾备中心、二层为数字高速运行中心、三层为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四层与五层为研发中心。
2.3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①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数字高速运行中心精装修二次深化设计的配合工作、BIM设计及所有设计后续服务等。
②施工工作内容:设计范围的临时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改造、临建、基坑、主体、消防、电气、暖通、给排水、装饰装修、环境工程等施工工作。
③设备材料: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车库机械设备、中央空调、电梯等。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60日历天;
施工工期: 270日历天(2024年1月1日前主体施工完成,2024年7月1日前项目完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2.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3.1.2.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1.2.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卫生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等。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提供施工业绩的,工程内容还需包含精装修。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施工工作(牵头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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