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浙江和润物流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浙江和润物流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序号 | 债权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元) | 利息(元) | 债权截止日 | 担保情况 | 资产状况 |
---|---|---|---|---|---|---|---|---|
1 | 浙江和润物流有限公司 | 舟山 | 人民币 | *********.09 | ********.10及2022年11月1日至基准日止的相应利息 | 2023年6月20日 | 虞松波、和润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金晖石油有限公司、江苏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润华投资有限公司、舟山中联房地产有限公司、金洋油脂(舟山)有限公司、浙江泰通船舶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 存续、营业 |
2 | 舟山市普陀永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舟山 | 人民币 | *******.80 | *******.95及2022年11月1日至基准日止的相应利息 | 2023年6月20日 | 黄屹保证担保 | 吊销、停业 |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及担保人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个工作日止。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07月2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