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拆除重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
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拆除重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拆除重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危桥改造计划。资金来源为国省补贴和依安县人民政府筹集资金,项目法人单位为依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依安县交通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规模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境内。
2.2建设规模: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5.5m,路面宽度为21m。路基横断面布置形式为:路肩板2×2.25m+硬路肩2×1.5m+行车道4×3.75m+中间带3m。项目全长1.925 km,其中乌裕尔河大桥1.113km。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施工专业技术规范部分)编制、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过程中的现场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图纸及竣工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其他所有工作。
2.4本项目勘察设计划分一个标段SJ1。
标段 | 桩号 | 里程 (km) | 主要工作内容 | 备注 |
SJ1 | K0+000—K1+925 | 1.925 (其中桥梁全长1.113km) | 本项目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止。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及服务时间具体如下:
(1)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15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缟;
(4)在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提交定测、详勘报告送审稿;
(5)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6)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15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缟;
(7)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施工专业技术规范部分);
(8)征地拆迁图编绘:在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
(9)施工过程中的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6质量目标要求:勘察、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
2.7安全目标要求: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有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投标人须满足下述业绩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座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桥的施工图设计(以标段计,包括路基路面标段中含有的桥梁)。
注: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桥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11.40.190.18:9797/)”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信誉最低要求: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近一个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最近一个年度信用评价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官方已公布的最近一个年度为准,下同)。
3.1.4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座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桥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投标单位需提供社保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6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桥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16时至2023年8月1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平台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6.4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09时00分;
6.5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方式
7.1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09时00 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2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网站上发布。
10.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服务期限;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设计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依安县交通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黑龙江省依安县泰安新城通宽街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黑龙江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福新西街嘉禾国际7号楼门市104室
联 系 人:汪赫
电 话:0452-*******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电 话: 0451-********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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