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设区市委网信办(中心),各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

根据省委网信办《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数字乡村创新发展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赣网办字〔2023〕13号)有关精神,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网信办开展“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各县(市、区)政府部门或乡(镇)、企事业单位,以及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

二、评选数量

5个。

三、征集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战略决策,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等转型升级,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触手可及”的专家服务、信息服务等案例。

(二)围绕农业创新发展、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农业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形成具有特色化、个性化的综合案例。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在江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案例已实施建成或已上线运行的项目,以及案例主体开展科技服务或成效应用超过一年(截止申报日期)。

(三)申报单位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无不良记录,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分享经验。

(四)若案例主体为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且与服务对象不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时,由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会本地网信部门按程序推荐。

五、评选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方式进行。按照自主申报、联合初审、初评推荐、评审考察、结果公布等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报(9月2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根据申报材料(附件1)要求申报。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的案例须为团队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开展科技服务。

(二)联合初审(9月30日前)。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工作,会同本地网信部门对案例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服务或应用效果、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联合审核,并向设区市科技局、各设区市委网信办(中心)推荐(附件2)。

(三)初评推荐(10月25日前)。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指导本辖区内案例评选工作,初评各县(市、区)申报材料,并商本地网信部门同意后,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附件3)。

(四)评审考察(11月15日前)。省科技厅按程序对各设区市联合推荐的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进行会议评审,并对会议评审排名靠前的案例进行现场考察。

(五)结果公布(11月30日前)。省委网信办汇总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入选案例,并联合相关单位印发。

六、有关事项

(一)请设区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评选推荐等工作。

(二)实行限额推荐。为压实申报单位、案例主体所在县(市、区)、推荐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案例申报质量,2023年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实行限额推荐。各设区市联合推荐指标为:新余市、萍乡市、景德镇市、鹰潭市限推荐2个,其余设区市限推荐4个。

(三)案例应有明确的建设主体(服务对象)和应用场景,并得到使用单位(服务对象)或地区认可,在相关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内容真实、主题突出、表述准确、语言精炼、图文并茂,字数不超过3000字。所提供图片可包括应用场景(服务)现场照片、系统技术架构、平台操作界面、反应服务效能等内容,会议活动类照片不需提供。每个案例提供图片不超过4张,像素不低于500万,JPG格式。图片可插于文档中,也可另附,每张图片需配15字内文字说明。如有案例介绍短视频可一并提供,视频为MP4格式、时长3分钟以内、画幅为横幅(高清视频)。

(四)由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相关申报材料(需签章齐全),发送PDF版(含视频)材料至指定邮箱,同时纸质材料(附件1提供一式七份、附件2和3各提供一份)于10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江西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慧文电话:0791-********

电子邮箱:jxkjtncc@163.com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编:******收件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江西省科技厅中共江西省委网信办

2023年7月19日


标签: 建设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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