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朱仙庄镇镇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朱仙庄镇镇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部门及企业征集】关于征求《朱仙庄镇镇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村、镇直各单位、广大群众、各企业:

现将《朱仙庄镇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月7日8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邮箱zxzzdzb@163.com?????

联系电话:0557-*******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8日

朱仙庄镇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殡葬领域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对殡葬领域存在的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等问题整改力度,坚持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巩固提升2018年以来历次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梳理、摸实底数、建立台账,对未整治到位的问题依法依规、周密稳妥整改。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引导,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到2023年底完成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建档和整改协议签订工作。加快我镇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规范殡葬设施管理,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任务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媒体曝光、上级督办交办的突出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完善整治台账,细化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责任主体、处置措施等,采取村级一案一策方式,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主要任务是:解决在耕地、林地、水库及河流堤坝(河堤、堰坡)附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水源涵养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场所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及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等问题;违规土葬、火化后装棺再葬等问题;殡葬服务市场管理不到位,丧葬用品经营乱象丛生,冥币、纸钱、塑料花等封建迷信用品销售和棺木等土葬设施设备生产加工屡禁不止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深入开展“回头看”,复查复核整治成效,摸排到位,重点交办督办的问题整治到位。我镇辖区内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田间地头私建硬化大墓排查到位。要坚持遏增量与减存量并重,把情况核准核实,统一编号、分类建档、挂牌整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等行为,要根据墓位建造时间、规模大小、硬化程度、所处位置等情况,通过宣传引导、教育感化等举措,稳妥有序予以整治。按照“小田变大田”改革总体要求,对于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实施攻坚行动。要防止边整治、边反弹,坚决杜绝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反弹。

)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大力宣传引导发动群众

大力倡导简约庄重、文明生态的殡葬新风尚,坚决破除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殡葬陋习。坚持推行遗体火葬和土葬改革,鼓励以不占地或少占地方式安置骨灰、严禁偷埋土葬。通过网络媒体等强化宣传引导,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发挥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和焚烧纸钱、塑料花祭祀等不良习俗。深入挖掘阐释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打造优秀殡葬文化传承平台,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等优秀思想文化,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殡葬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村民红白理事会、群众座谈会、村民代表会,倡导移风易俗,丧事简办,自觉抵制乱埋乱葬等丧葬陋习,要充分利用广播、入户走访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耐心劝导墓主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三)深入摸排,不留死角。各村要精心组织,摸排工作要建档立册,制定工作台账,对辖区省道、镇道沿线可视范围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要深入摸排,摸排工作要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倒查,严禁走过场、瞒报漏报。因工作不力,影响全镇整治成效的,将报镇党委依规问责。

(四)分类治理综合施策1、重点区域内的超标准“住宅式”墓地、豪华大墓等,能够迁移的应当予以迁移,统一迁入镇骨灰堂安放(葬)。2、已建坟墓不能够迁移的,拆除硬化物,缩小建筑面积,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和美观的效果。3、对违法占用土地、林地的“活人墓”,应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4、对拒不履行整改的,以非法占地行为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严肃问责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动员亲属朋友主动拆除违规墓地,对阻挠整治的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各村及镇直单位思想要高度重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住宅式”墓地整治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影响全镇整治成效的,将报镇党委依规问责。

四、具体要求

(一)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镇民政所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事件和不良舆情,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二)对重点区域、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以及区民政局反馈的问题,要找准突破口,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整治到位。要严禁新增“住宅式”墓地建筑,杜绝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三)要依法依规进行“住宅式”墓地等问题整治工作,通过迁移、拆除原有建筑、或就地深埋缩小占地面积,拆除硬化建筑等方式,制定整改措施。对违法用地、破坏林业的,联系镇国土所、林业站、环保所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摸排整治后仍顶风违法私建等情况,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四)我镇公益性骨灰堂已建设完成,镇民政所要做好管理使用情况,保障农村居民丧葬需求。要坚持疏堵结合,边建边整,两手抓,两促进。要加大公益性公墓安葬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办理丧事主动入墓安放,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为群众改变传统的安葬方式作出表率。

(五)摸排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和零报制度,2023年3月底前完成摸排,6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各村要明确整治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拆除一座销号一座,整治一项销号一项。镇民政事务所在每周一向镇党委汇报摸排情况统计表和整改工作进度表。

(六)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制定合理补偿机制,对主动拆除迁移进入公墓安放的墓地,镇民政所会同财政所要做好资金评估和预算,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对拆除硬化外壳和缩小面积的,覆盖绿化的给予适当补偿。

附件: 1、埇桥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范工作“一案一策”表

2、埇桥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汇总表


附件1:

埇桥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一案一策”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所在镇镇(街道)

所在村(居)组

违建类型

户主姓名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设时间

占地类型

户主联系方式

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

合计

备注:违建类型包括“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和其他类型4种,其他类型请详细描述。2、“住宅式”墓地指在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专门用于存放自家先人骨灰或遗骨的类似住宅造型的建筑;户主是指建造“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的牵头组织者、实施者。3、硬化大墓指在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之外,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遗体或骨灰的超面积硬化单体建(构)筑物,对超面积的认定参照“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上限”;户主是指私建硬化大墓的前头组织者、实施者。4、活人墓指在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包括改扩建);墓主指活人墓的所属人。5、占地类型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筑用地(城镇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及除此之外的其他用地。占地类型大类、小类均需填写,如农用地(林地)。

附件2:

埇桥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镇镇(街道)

违建墓总数量

“住宅式”墓地

硬化大墓

活人墓

其他类型

未整治

已整治

未整治

已整治

未整治

已整治

未整治

已整治

合计

各村、镇直各单位、广大群众、各企业:

现将《朱仙庄镇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月7日8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邮箱zxzzdzb@163.com?????

联系电话:0557-*******

朱仙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8日

朱仙庄镇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殡葬领域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对殡葬领域存在的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等问题整改力度,坚持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巩固提升2018年以来历次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梳理、摸实底数、建立台账,对未整治到位的问题依法依规、周密稳妥整改。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引导,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到2023年底完成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建档和整改协议签订工作。加快我镇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规范殡葬设施管理,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任务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媒体曝光、上级督办交办的突出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完善整治台账,细化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责任主体、处置措施等,采取村级一案一策方式,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主要任务是:解决在耕地、林地、水库及河流堤坝(河堤、堰坡)附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水源涵养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场所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及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等问题;违规土葬、火化后装棺再葬等问题;殡葬服务市场管理不到位,丧葬用品经营乱象丛生,冥币、纸钱、塑料花等封建迷信用品销售和棺木等土葬设施设备生产加工屡禁不止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深入开展“回头看”,复查复核整治成效,摸排到位,重点交办督办的问题整治到位。我镇辖区内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田间地头私建硬化大墓排查到位。要坚持遏增量与减存量并重,把情况核准核实,统一编号、分类建档、挂牌整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等行为,要根据墓位建造时间、规模大小、硬化程度、所处位置等情况,通过宣传引导、教育感化等举措,稳妥有序予以整治。按照“小田变大田”改革总体要求,对于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实施攻坚行动。要防止边整治、边反弹,坚决杜绝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反弹。

)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大力宣传引导发动群众

大力倡导简约庄重、文明生态的殡葬新风尚,坚决破除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殡葬陋习。坚持推行遗体火葬和土葬改革,鼓励以不占地或少占地方式安置骨灰、严禁偷埋土葬。通过网络媒体等强化宣传引导,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发挥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活人墓”和焚烧纸钱、塑料花祭祀等不良习俗。深入挖掘阐释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打造优秀殡葬文化传承平台,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等优秀思想文化,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殡葬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村民红白理事会、群众座谈会、村民代表会,倡导移风易俗,丧事简办,自觉抵制乱埋乱葬等丧葬陋习,要充分利用广播、入户走访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耐心劝导墓主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三)深入摸排,不留死角。各村要精心组织,摸排工作要建档立册,制定工作台账,对辖区省道、镇道沿线可视范围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要深入摸排,摸排工作要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倒查,严禁走过场、瞒报漏报。因工作不力,影响全镇整治成效的,将报镇党委依规问责。

(四)分类治理综合施策1、重点区域内的超标准“住宅式”墓地、豪华大墓等,能够迁移的应当予以迁移,统一迁入镇骨灰堂安放(葬)。2、已建坟墓不能够迁移的,拆除硬化物,缩小建筑面积,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和美观的效果。3、对违法占用土地、林地的“活人墓”,应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4、对拒不履行整改的,以非法占地行为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严肃问责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动员亲属朋友主动拆除违规墓地,对阻挠整治的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各村及镇直单位思想要高度重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住宅式”墓地整治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影响全镇整治成效的,将报镇党委依规问责。

四、具体要求

(一)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镇民政所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事件和不良舆情,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二)对重点区域、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以及区民政局反馈的问题,要找准突破口,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整治到位。要严禁新增“住宅式”墓地建筑,杜绝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三)要依法依规进行“住宅式”墓地等问题整治工作,通过迁移、拆除原有建筑、或就地深埋缩小占地面积,拆除硬化建筑等方式,制定整改措施。对违法用地、破坏林业的,联系镇国土所、林业站、环保所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摸排整治后仍顶风违法私建等情况,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四)我镇公益性骨灰堂已建设完成,镇民政所要做好管理使用情况,保障农村居民丧葬需求。要坚持疏堵结合,边建边整,两手抓,两促进。要加大公益性公墓安葬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办理丧事主动入墓安放,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为群众改变传统的安葬方式作出表率。

(五)摸排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和零报制度,2023年3月底前完成摸排,6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各村要明确整治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拆除一座销号一座,整治一项销号一项。镇民政事务所在每周一向镇党委汇报摸排情况统计表和整改工作进度表。

(六)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制定合理补偿机制,对主动拆除迁移进入公墓安放的墓地,镇民政所会同财政所要做好资金评估和预算,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对拆除硬化外壳和缩小面积的,覆盖绿化的给予适当补偿。

附件: 1、埇桥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范工作“一案一策”表

2、埇桥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汇总表


附件1:

埇桥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一案一策”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所在镇镇(街道)

所在村(居)组

违建类型

户主姓名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设时间

占地类型

户主联系方式

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

合计

备注:违建类型包括“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和其他类型4种,其他类型请详细描述。2、“住宅式”墓地指在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专门用于存放自家先人骨灰或遗骨的类似住宅造型的建筑;户主是指建造“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的牵头组织者、实施者。3、硬化大墓指在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之外,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遗体或骨灰的超面积硬化单体建(构)筑物,对超面积的认定参照“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上限”;户主是指私建硬化大墓的前头组织者、实施者。4、活人墓指在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包括改扩建);墓主指活人墓的所属人。5、占地类型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筑用地(城镇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及除此之外的其他用地。占地类型大类、小类均需填写,如农用地(林地)。

附件2:

埇桥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序号

镇镇(街道)

违建墓总数量

“住宅式”墓地

硬化大墓

活人墓

其他类型

未整治

已整治

未整治

已整治

未整治

已整治

未整治

已整治

合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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