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
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交通运输局以卫交发2023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区交通运输厅车购税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以工代赈项目。
2.2工程地点:沙坡头区永康镇。
2.3工程概况:路线全长8.163km,路线起点接S205线,路线自西向东布设,途经阳沟村达茂村敬农村彩达村等行政村,终点与G338线相接。路基宽8.5m,路面宽7.0m,两侧各0.75m宽砂砾路肩。对原沥青面层进行铣刨清理后,重新铺筑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cm厚AC-16F中粒
式沥青混凝土,更换两侧混凝土路缘石,恢复平面交叉口18处划设路面标线及完善安全设施,维修及改建涵洞12道。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需满足以上要求。
企业
业绩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
签署的合同业绩。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
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
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
担任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
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
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楼,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7月31日下午18:00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将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中标资格。
4.4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
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中卫市社会福利院西南楼
邮 编:755000
联系人:谢荣
联系电话:0955-7620724
代理单位:宁夏长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B座2402室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张瑞怡尤迪杨涛
联系电话:0951-8520825
2023年7月24日
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
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交通运输局以卫交发2023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区交通运输厅车购税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以工代赈项目。
2.2工程地点:沙坡头区永康镇。
2.3工程概况:路线全长8.163km,路线起点接S205线,路线自西向东布设,途经阳沟村达茂村敬农村彩达村等行政村,终点与G338线相接。路基宽8.5m,路面宽7.0m,两侧各0.75m宽砂砾路肩。对原沥青面层进行铣刨清理后,重新铺筑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cm厚AC-16F中粒
式沥青混凝土,更换两侧混凝土路缘石,恢复平面交叉口18处划设路面标线及完善安全设施,维修及改建涵洞12道。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需满足以上要求。
企业
业绩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
签署的合同业绩。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
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
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
担任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
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
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楼,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7月31日下午18:00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将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中标资格。
4.4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
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中卫市社会福利院西南楼
邮 编:755000
联系人:谢荣
联系电话:0955-7620724
代理单位:宁夏长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B座2402室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张瑞怡尤迪杨涛
联系电话:0951-8520825
2023年7月24日
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
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以工代赈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交通运输局以卫交发2023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区交通运输厅车购税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沙坡头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迎大线永康段特色公路以工代赈项目。
2.2工程地点:沙坡头区永康镇。
2.3工程概况:路线全长8.163km,路线起点接S205线,路线自西向东布设,途经阳沟村达茂村敬农村彩达村等行政村,终点与G338线相接。路基宽8.5m,路面宽7.0m,两侧各0.75m宽砂砾路肩。对原沥青面层进行铣刨清理后,重新铺筑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cm厚AC-16F中粒
式沥青混凝土,更换两侧混凝土路缘石,恢复平面交叉口18处划设路面标线及完善安全设施,维修及改建涵洞12道。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需满足以上要求。
企业
业绩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
签署的合同业绩。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
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
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
担任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
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
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楼,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7月31日下午18:00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将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中标资格。
4.4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
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中卫市社会福利院西南楼
邮 编:755000
联系人:谢荣
联系电话:0955-7620724
代理单位:宁夏长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B座2402室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张瑞怡尤迪杨涛
联系电话:0951-8520825
2023年7月24日

标签: 提升工程 农村公路 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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