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压病房配套设备项目第三批第二包、第四包采购公告
负压病房配套设备项目第三批第二包、第四包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负压病房配套设备项目(第三批)(第二包、第四包)
二、项目编号: 2022-JQ01-W1245
三、项目概况:
第二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食道压检测系统 | 台 | 1 | 详见附件 | 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广东省潮州市 |
2 | 连续性血流动力学与氧代谢检测设备 | 台 | 1 | |||
3 | 高流量氧疗湿化仪 | 台 | 4 | |||
4 | 床旁血液滤过净化机 | 台 | 2 | |||
5 | 除颤仪 | 台 | 2 | |||
6 | 心肺复苏仪 | 台 | 1 | |||
7 | 一氧化氮治疗仪 | 台 | 1 | |||
备注 |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第四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高压灭菌器 | 台 | 1 | 详见附件 | 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在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广东省潮州市 |
2 | 清洗消毒机 | 台 | 1 | |||
3 | 呼吸机回路消毒机 | 台 | 1 | |||
4 | 正压头盔消毒柜 | 台 | 1 | |||
5 | 水处理系统 | 台 | 1 | |||
6 | 封口机 | 台 | 1 | |||
7 | 干燥柜 | 台 | 1 | |||
8 | 过氧化氢消毒机 | 台 | 1 | |||
备注 |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第二包 最高限价: 238万元;第四包 最高限价: 20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4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投标时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需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原件(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采购文件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cgwj@shcgz.cn(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2022-JQ01-W1245(2、4)+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7: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15日 8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一楼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8号一楼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助理、童助理
办公电话:021-********、021-********
移动电话:191*****368、139*****956
采购文件发放联系人: 刘助理
办公电话: 021-********
移动电话: 172*****26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马助理
办公电话: 021-********
移动电话: 13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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