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地质院,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评选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59号)要求,现将我省评选推荐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含地勘系统)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含地勘系统)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近5年有新的重大贡献,可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及推荐名额
1.全国表彰名额:拟表彰“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150个、“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个人”150名。
2.我省推荐名额:本次表彰实行差额评选,我省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8个。
3.各地各单位推荐名额:各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个先进个人,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个先进个人,省地质院及院属事业单位可推荐2个先进集体和2个先进个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近5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四风”问题,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两统一”核心职责,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
2.围绕新时代自然资源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聚焦“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亮点,在全面深化改革举措中有特色,在重大工作任务组织实施中有力度,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民主,求实进取,廉政勤政,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强。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综合管理和为民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注重科技创新,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走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前列;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
5.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响应迅速,勇于担当,避免或挽回重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条件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廉洁自律。连续从事自然资源工作5年(含)以上,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认可度较高。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近5年来未受过诫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热爱自然资源事业,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工作成绩显著,为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敢于较真碰硬,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在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重大政策、研究解决重点难题、推动重点工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在捍卫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行业、集体利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长期扎根艰苦边远地区或基层一线,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服务群众、奉献行业和社会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分工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勘系统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具体分工如下:
1.省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2.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市州推荐本地区先进对象。
4.省地质院负责全省地质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四、评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并分别在所在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三次公示(每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单位推荐和公示。按照评选推荐条件,2023年8月5日前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并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各地各单位择优确定上报推荐对象。各推荐工作责任主体根据责任分工,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评优推荐对象,撰写推荐工作报告,于2023年8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意见,推荐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三)省级初审。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评选,提出初审推荐对象,于2023年8月10日前报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省初审推荐对象名单,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初审推荐材料报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四)省级公示。待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结果后,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对推荐对象深入考察,对正式推荐对象统一征求省级公安等部门意见,并在省级范围内公示。省级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10月15日前,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正式推荐材料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五)国家复审及决定。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视情况派出考察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提出拟表彰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评选推荐工作要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干部职工倾斜。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先进个人评选中,省初审推荐对象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长期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身份参评。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导向,坚持德绩兼备,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把牢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集体和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评选推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评选资格并取消其所在推荐单位相应的推荐名额。对于已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相关情况报送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六、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材料,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一)各地各单位推荐报送材料。2023年8月5日前,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推荐工作报告、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附件2)、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个人初审推荐表(附件3)、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初审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模板可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s://zrzyt.hunan.gov.cn/下载。上述材料按A4纸规格上报,纸质版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并请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二)省级初审推荐报送材料。2023年8月15日前,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文件要求向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省初审推荐材料(内容同第(一)项所列),并登录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线上填报省级初审推荐对象的电子版材料,提交审核。
(三)正式推荐报送材料。2023年10月15日前,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反馈意见,并经省级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正式推荐材料,并登录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线上填报电子版正式推荐材料,提交审核。正式推荐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5)、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6)、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7)、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非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8)、企业、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9)、省级范围公示材料原件等。纸质版一式五份,附电子版光盘。
七、奖励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作出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自然源系统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八、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组成湖南省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评选推荐工作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九、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彭国春????王思源
联系电话:0731-******** ??0731-********
(二)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材料接收单位)
联 系 人:唐智华????周 ?杨
联系电话:0731-******** ??0731-********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7月21日
标签: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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