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PTHS*******

二、项目名称: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和远程教育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谈判保证金(元)

1

1

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和远程教育项目

1批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00

3900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 2023 07 24 日~2023 07 27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45,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3 07 28 09 : 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地点安排:

3.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3.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电话:0594-*******

五、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账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本次谈判的保证金为合同包一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00元)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或现金入账形式于谈判截止时间前存至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请各供应商汇款单上注明谈判文件的编号、合同包号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六、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2、邮箱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3、标书工本费:100元。

七、响应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谈判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谈判代理机构联系。

八、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人:莆田市司法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289

招标代理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小张、小郑 电话:0594-*******189*****235

邮 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市司法局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2023年7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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