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重型(起重)轨道车和随车吊再招标公告
工务重型(起重)轨道车和随车吊再招标公告
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工务重型(起重)轨道车和随车吊招标再公告
2.项目编号:2015招-189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重型轨道车 GC270 4台
第二标段:起重轨道车GQC-25 4台
第三标段:随车吊 ≥5t 8台(上海、杭州工务段各4台)
4.质量功能与技术指标要求
见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第一、二标段投标产品须获得原铁道部型号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整车由主机厂制造,出厂前需经工务机械车验收室验收;
3.第三标段投标单位通过原铁道部国铁运输平车加装起重工作装置技术评审;液压起重机生产厂家具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该型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整机企业具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液压起重机的安装、维修资质,供方负责办理吊机注册登记;
4.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08室(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缴款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12室),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上海铁路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三楼会议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
联系电话:***-********,********传真:***-********
十、招标机构: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08室
邮编:200071
投标联系电话: ***-********,********传真:***-********
相关公告:无
招标
|
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