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巴浪湖农场庄点亮化及斗渠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利通区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巴浪湖农场庄点亮化及斗渠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利通区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巴浪湖农场庄点亮化及斗渠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巴浪湖农场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20: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二楼)
预算金额 ¥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伟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巴浪湖农场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巴浪湖农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平 189*****02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杜伟 0953-*******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rar

项目概况

利通区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巴浪湖农场庄点亮化及斗渠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2023(ZC)15

项目名称:利通区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巴浪湖农场庄点亮化及斗渠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利通区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巴浪湖农场庄点亮化及斗渠改造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1)场部回乐花园进行亮化工程,采购安装6米高太阳能路灯30盏:(2)农三队进行支渠改造,铺设D=2. 0米弧形支渠155米;(3)农八队进行斗渠改造,铺设D=1.4米弧形斗渠1.4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节制闸)11座:(4)农十队进行斗渠改造,铺设D=1.2米斗渠1.4公里。配套渠道建筑物(节制闸)13座:(5)农六队D=0.5-2农渠砌护400米,预算金额******.86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8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3.9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注:3.4、3.5、3.6、3.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平台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巴浪湖农场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巴浪湖农场        

联系方式:高平 189*****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二楼            

联系方式:杜伟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伟

电 话:  09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益事业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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