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商务局2023年港澳经贸交流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林芝市商务局2023年港澳经贸交流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林芝市商务局2023年港澳经贸交流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2023-07-24 23:32:27

竞争性磋商公告

林芝市商务局2023年港澳经贸交流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2023-*****

2、项目名称:林芝市商务局2023年港澳经贸交流活动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叁佰伍拾万元整)

4、最高限价:¥*******.00元(叁佰伍拾万元整)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需求:港澳经贸交流活动场地租赁、会场布置、宣传推介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1日

(1)澳门会场、展台、展位的设计、施工、布置须在2023年8月15日中午12点前完成

(2)香港会场、展台、展位的设计、施工、布置须在2023年8月17日中午12点前完成

(3)本项目港澳经贸活动书面总结须在2023年9月1日中午12点前完成

8、合同履行地点:本项目行程涉及的相关区域及地点(西藏、重庆(经停)、澳门、香港、广东(珠海、深圳))

9、采购质量要求:合格,邀请所有参会人员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平均分值达到90分及以上为合格,89分(包含89分)以下为差

10、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包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8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9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0《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

2、方式: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本项目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4日16时00分;

2、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

3、提交: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即供应商无需到场开标,无需到场提交纸质版文件、电子文档、原件等。

5、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参与全程的磋商,各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视为无效响应且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准备工作。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芝市商务局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白玛岗路林芝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李女士 136 3894 668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C4-3栋2-701

联系方式:祝先生 193 8900 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电 话:193 8900 0888


标签: 港澳经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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