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EPCO总承包

沧州市新华区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EPCO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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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新华区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已由沧州市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新发改投资 (2023) 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新华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沧州市新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EPCO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沧州市区; 2.1.3 工程内容、规模:包含资源池和运维支撑平台的新华区智慧城市云数据机房,建设面向基层政府,提供乡村治理管理服务的数字乡村、智慧环保应用。建设业务系统所需的统一的资源池;建设统一的管理运营运维支撑平台;建设智慧环保实现环卫管理和作业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数字乡村,面向基层政府提供乡村治理管理服务,面向乡村百姓提供政策、办事、农技等乡村一体化服务;利旧原有设备,建设满足国家电子政务安全需求的三级等保安全体系;建设统一的服务保障流程体系等; 2.1.4 质量标准要求: ①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②采购、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 工期要求:建设工期为预计总工期180日历天;运营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5年。 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8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O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软件开发、平台建设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运营工作等; (1)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内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在原设计方案、条件图基础上,结合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对图纸进行完善、补充、绘制成具有可实施性的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后的图纸满足原方案设计技术要求;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出具施工图预算)等; (2)采购、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软件开发及平台建设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运营服务:包含本项目整体的运营,项目中标人作为运营主体单位;项目建成后,中标人承担业务营销拓展的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2 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相关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3.1.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2.2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2.3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 3.1.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5 09:30至2023-08-01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新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伟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路129号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圣基大厦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于淼

联系人: 李蒙蒙
电话:

0317-*******

电话: 031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bwhzb1501@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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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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