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于2022年5月30日至7月30日,对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党总支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2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党总支坚持把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整改态度,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正确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整改时效。局党总支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把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各责任领导、科室和单位进行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格局。
党总支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市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2022年12月30日收到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12月31日进行了初步安排,2023年1月3日组织召开了班子会,逐项研究了反馈问题。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主动认领问题;会后立即召开分管股室站所会,进行了动员部署,将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确保了思想到位、行动到位。2023年1月9日、10日就《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于1月10日亲自审阅同意后上报市局、签发各股室。2023年2月23日主持召开了党总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整改进展情况,分管领导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顺利推进、全面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关于“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不强。个别党总支成员理论学习不同程度存在抄题目、列大纲现象,‘走过场’‘空泛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二是积极发挥“头雁”引领作用,认真学习,入脑入心,记好笔记;三是由党总支纪检委员加强检查。重新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总支成员笔记厚实,集中学习发言积极。
2.关于“政治教育向基层延伸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由分局党建室及时跟进指导各支部学习,持续在微信工作群每日分享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论述。从2022年5月10日至7月31日,历时两个多月持续在微信工作群每日分享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然资源领域重要论述,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论述共13篇;习近平总书记论粮食安全有关指示共9篇,习近平总书记论生态文明共34篇,二十大报告中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金句11篇。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使用,保持活跃度。督促干部职工持续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形成了一种由“学习强国”带动的学新思想、新知识的网上学习生态。一支部名党员被评为河北省学习强国“学习达人”,一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管理员。三是二十大召开后,10月份主题党日三个党支部均马上安排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自然资源部分)的集中学习,均有支委领学。
3.关于“每月主题党日学习内容过多,支部党员学深悟透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每月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均由区委组织部统一推荐。自2023年1月起,分局党建室与主管领导、各支部书记商量,认真进行筛选,做到少而精,便于支部党员能学深悟透。
4.关于“巩固扩展教育成果上有欠缺,党总支对党史学习教育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史教育纳入学习计划,有序推动学习;二是党总支坚持适时进行调度;三是中心组、党员固定党日、微信工作群每日分享,有序安排,党史学习教育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2023年1月3日党总支班子会已调度1次,党史学习教育已纳入二十大新党章党员义务第一条,目前正有序推动学习,将党史学习教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比如上甘岭战役70周年纪念日进行党史教育推荐影片,在抗美援朝72周年纪念日致敬每一位平凡英雄,在第九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提醒全体人员铭记历史、缅怀死难者,在三楼楼道制作了《领航——一大到二十大,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另外还坚持每天在微信工作群分享《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截止3月1日,已分享138封。2023年3月1日,鲜花送雷锋启动仪式在县标广场举行,我分局一名预备党员作为区预备党员代表,向环卫工人、消防员、医护、老师等身边的雷锋献花表敬意。在工作群重温“雷锋精神”。
5.关于“强化‘批而未供’源头管控的力度不足,‘批而未供’土地存在‘一边处置存量,一边新增增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批而未供”源头管控的力度,在2021年10月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供地项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解决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既定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二是每年我分局都能按要求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批而未供”处置任务。2022年和2023年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均圆满完成。
6.关于“化解‘批而未供;用地遗留问题迟缓。在解决天相关项目‘批而未供’用地遗留问题时,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办法较少”问题整改情况。积极主动推进“批而未供”用地遗留问题。从2022年3月开始,按照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治理。目前我分局2009年至2018年批准建设用地供地率为97.81%,位全市第一。2022年以来,我分局加大对土地批而未供问题解决力度,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加快土地供应,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已完三个项目供地,其他项目也将依托此次专项治理,逐步完成。
7.关于“土地监管不严。第一时间巡查不到位,导致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问题。严格按照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区建立起来的“1+2+3”土地管理责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土地网格化监管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发现一起、拆除复耕一起,坚决消除违法状态。二是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下放自然资源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职责分工要求,各乡镇负责日常执法巡查、制止工作;履行法律规定和下放清单中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职责;负责上级交办的违法线索核查处置、土地和矿产卫片图斑整改工作。我分局负责未下放乡镇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负责查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跨乡镇区域违法用地案件。三是对历史存量问题进行分类制定处置政策,坚决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目前国家、省正在选取部分地区对历史存量违法用地整改进行试点。待国家、省出台历史存量违法用地相关处置政策后,依法稳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违法占地,已全部整改到位。重点指出的违法占地问题,已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已将违法占地问题线索移交至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整改到位。
8.关于“批后监管不力。违规项目边处罚、边建设、边补手续”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审批建设项目的巡查频次,提醒项目单位按照审批图纸进行建设,杜绝不按审批建设的行为发生。
9.关于“批后监管不力。未从源头防范房地产开发商超容积率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导致规划跟着建设走,倒逼认可施工既成事实”问题整改情况。根据《石家庄市栾城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石栾办字〔2017〕51号)、《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办法(暂行)》(石政发﹝2018﹞3号)文件规定,2018年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已由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行使,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违法建设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杜绝了盛紫中央公园、承翰世家类似问题的发生。
10.关于“分局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存在坐等交办的现象”问题整改情况。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一诺电气和石家庄西屋电气两个项目在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属于装备基地统一管理。两个项目存在消防间距不足、无消防水池和水源、容积率和厂房层高超规定、现状建筑性质与地类不符(研发楼部分为饭店)等问题,我分局已多次函告装备基地管委会,要求其对两个项目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委托有消防资质的设计院出具设计方案、满足消防、安全抗震的强制性要求,待项目整改到位后,需要由装备基地委员会统一提出申请,我分局为其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23年2月27日,栾城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解决省、市、区重点项目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将一诺电气和石家庄西屋电气两个项目列入第一批解遗问题项目清单,后期我分局将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配合推进。
11.关于“重视程度不够高,党总支未将民族宗教内容列入意识形态学习”问题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民族宗教内容纳入意识形态学习内容,有序组织党总支进行学习,2月23日党总支班子集中学习了民族宗教内容,由靳振江同志领学了《习近平论民族和宗教工作》。
12.关于“2019-2021年,年度工作总结中均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中。2022年度工作总结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13.关于“分析研判不够深、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不全不深不实、对检视出的问题知而不改”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二是班子每季度对意识形态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认真撰写分析研判报告,力争做到全深实。2022年第四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研判,2023年2月14日,我分局召开了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查摆了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4.关于“保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内所有计算机全面检查核对,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落实整改到位;二是密件的领取保管由专人负责,借阅密件必须由本人签字、当天借当天还,及时提醒借阅密件人员不得复印,拍照。
15.关于“保密意识不够强。2022年上半年,微信群传达部署工作,涉及转发红头文件11件”问题整改情况。凡涉及红头文件和内部敏感信息均不在微信群传输、处理,以传阅的方式传输处理。并经常提醒同志们也注意此类问题。
(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欠缺
16.关于“文风不扎实,存在照搬照抄往年材料现象”问题整改情况。班子成员自觉认领,举一反三。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年度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进行把关。
17.关于“会风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完善我分局《机关会议纪律规定》制度,进一步加强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严肃会议纪律,坚持认真执行落实。
18.关于“工作纪律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人,杜绝迟到现象,分局纪检室加强监督,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二是根据上级防控政策及时调整机关单位门口防控措施。
19.关于“文件批示内容不具体”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我分局具体工作和任务的文件及时提醒领导们做出详细批示,落实到科室和具体负责人,随时掌握工作进度。
20.关于“文件精神落实迟缓,缺乏与上级沟通,致使领会土地新政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系统学习新土地法,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认真掌握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做到系统研究业务,紧跟省市精神,把业务工作做好做扎实,熟练掌握该业务报批流程。
21.关于“批后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不畅,推诿扯皮现象严重。自建房移交案件,由于职责界限不清,形成监管“空挡”,至今未查处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石栾政办函﹝2018﹞21号)、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石栾政规﹝2018﹞7号)等文件已明确部门职责,我们会加强部门沟通,依规履职尽责。
22.关于“对乡镇业务培训不足,监管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我分局印发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督导检查,与各乡镇协调联动、执法信息共享,及时发现解决各乡镇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邀请乡镇执法人员共同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类执法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乡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违法案卷办案质量。通过持续督导检查和开展执法培训,与各乡镇协调联动、执法信息共享,明确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统一规范执法文书,确保所有人员能够掌握执法程序、文书及设备的使用和执法规范要求,随机抽查各乡镇处罚案卷,及时发现解决各乡镇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了乡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业务水平和处罚案卷办案质量。
23.关于“家属院、惠安小区粉刷墙体、砍树、修补路面、清运垃圾等费用超范围支出”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卫生城活动安排。家属院、惠安小区为我单位分包小区,区委政府没有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此工作但又要求达到卫生标准。当时区委政府给的意见是各分包单位自己解决,因此存在此问题。针对该问题一是思想高度重视,2023年1月3日分局班子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此问题。二是提高预算质量,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没有列入预算资金不予支出。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会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报销手续,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24.关于“购买电脑、打印机款财务手续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已由相关人员补充签字,进行了整改。今后我分局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会计制度并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
25.关于“支付高标准基本农田重复支出问题,财务记账有失误”问题整改情况。该问题主要为票据粘贴过程中贴错单据造成的失误,不存在重复支出问题。今后我分局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纪律监督。
26.关于“办公用品过度消耗”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实行进出库登记制度,以旧换新登记管理,报废用品销毁登记制度。从制度上、源头上制约浪费,加强节约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27.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强。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党建责任,落实局党总支班子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建业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
28.关于“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频次较低”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党员身份,为普通党员作表率,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二是由纪检委员督促提醒;三是规范落实执行《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以来,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频次明显提升。
29.关于“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不高”问题整改情况。党总支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了政治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党建室协调各支部委员推进,督促整改落实。目前已分别在党员活动室制作安装了“五上墙”制度,今年也完成了组织换届,做到了组织设置到位、硬件设施到位、活动载体到位、档案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各支部党建资料存放柜摆放整齐,配备党建书籍、党报党刊、投影仪等设施。党员活动室以“完善功能、一室多用”为原则,拥有开展组织活动、加强学习、会议研讨等多种功能。我分局自评为93分。
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多以‘建议’替代‘批评’,没能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要对照问题,敢讲真话、唱黑脸、进诤言;二是个人发言提纲由主要领导、纪委、组织部共同把关,辣味足,能达到“红脸”“出汗”,材料过关后才可以召开会议。2023年2月14日,我分局班子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围绕主题,准备充分,严肃认真,质量比较高,区委第十一督导组全程督导指导并给予肯定。
31.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党总支会、班子会、中心组学习等会议均使用同一个会议记录本”问题整改情况。党总支会、中心组学习由党建室专人负责,班子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已分开规范记录在不同记录本上。
32.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集中研究大额资金、工程项目、干部调整等重大事项时,先由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一把手表态。办公室主任作好记录。
33.关于“个别谈话中4名班子成员反映对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使用情况不清楚或仅了解自己分管内的资金、项目”问题整改情况。集中研究大额资金、工程项目时,班子成员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要集中注意力听,并认真参与,积极发表意见,最后由一把手表态。办公室主任作好记录。
34.关于“责任压力传导衰减。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聚焦发力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少,提醒约谈、问责方面执行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并进行任务分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同时在指导分管工作时,随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约谈,对造成影响的要坚决问责。
35.关于“警示教育不够深入,方式单一,对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做好每季度一次警示教育学习的基础上,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和内容。二是利用好上级纪委交办件处理反馈的时机,做好反馈及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三是2023年区纪委组织开展了基层“小十长”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分局依托专项整治进行了警示教育。
36.关于“监督管理不严不实。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办法举措不多,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丰富监督措施,采取日常监督、专项工作监督、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等措施,确保监督管理落实到位。二是班子成员带头提高制度执行力,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制度的宣传力度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7.关于“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局行政编制超编;事业编制人员混岗现象严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随着上划市局,人员岗位逐步调整,待有空岗,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招聘年轻干部职工。二是超编由机构改革造成,随着退休逐一解决,靠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四)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38.关于“2019年,市第二十一统筹巡察组指出的‘人员超编混岗混编’问题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机构改革造成超编,将随着人员退休自然减员;混岗混编已按人员编制岗位调整。
39.关于“2019年,市第二十一统筹巡察组指出的‘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超范围支出’问题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根在上头,表现在下头。原因是我们承担着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卫生城活动任务,区委区政府却没有安排用于此工作专项资金,并且又要求达到卫生标准。家属院、惠安小区为我单位分包小区,当时区委政府给的意见是各分包单位自己解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
40.关于“夏户庄美丽乡村建设、河北汇帮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停车场、润丰物流园三宗违法占地尚未彻底得到解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我分局已将巡察反馈的相关违法占地问题线索移交至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整改到位。并采取函告责任单位,组织整改责任单位和项目单位负责人,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等形式,督导推进违法占地问题整改。二是巡察反馈的相关违法占地问题均为历史存量问题,按照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历史存量问题进行分类制定处置政策,坚决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目前国家、省正在选取部分地区对历史存量违法用地整改进行试点。待国家、省出台历史存量违法用地相关处置政策后,依法稳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41.关于“石栾审财报〔2020〕2号审计报告指出的2017年至2019年存在土地收储资金由项目单位垫付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2022年5月底,其他应收款中由项目单位垫付前期征收款未返还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该问题主要是2019年以前收取项目单位资金,2019年后不在收取,正逐步消减存量资金。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2022年的返还额度,阶段性任务已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分局将按照巡察要求,再加力度、再强措施,长抓不懈、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整改成效向纵深发展。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一是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把握倾向性苗头,坚决不出现新问题。二是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党史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基础上,巩固扩大教育成果,有序组织好中心组、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各项学习活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以新思想引领新实践。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自然资源规划科学发展上来。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三)强化服务效率,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水平。一是坚持以保障发展为第一要务,主动服务,切实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地方新增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用地的统筹和引导作用,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强化指标管理,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力度,多途径解决全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坚持以保护资源为首要职责,坚守红线、严防突破。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严格按照我区建立起来的“1+2+3”土地管理责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土地网格化监管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发现一起、拆除复耕一起,坚决消除违法状态。三是坚持以土地节约集约为根本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强化批后监管,加大闲置地处置力度,对项目取消不能落实的及时收回用地指标,对围而不建、建而不投、投而不达标的及时清理处置,特别是对在工业用地上建设非生产设施的坚决予以清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使企业对土地进行整合和二次利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栾城区栾武路33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hblcgt******@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党总支
2023年7月25日
标签: 巡察整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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