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稀释器、全自动菌落计数仪招标公告
重量稀释器、全自动菌落计数仪招标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的重量稀释器、全自动菌落计数仪(货物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名 称采购预算(元)投标保证金(元)备注
1重量稀释器100000.005200.00
2全自动菌落计数仪160000.00
2.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3.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合格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本条第3.2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需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4项“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3.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资料不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12月2日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1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 12 月 2 日上午9:00。
5.1.2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2 日上午9:30。
5.1.3递交的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受理1”窗口。
5.2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的缴纳
5.2.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200.00元(刷银联卡)。
5.2.2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00元/分包(刷银联卡)。
5.2.2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保证金、标书费办理1”窗口处POS机上刷卡缴纳(刷卡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银联卡),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非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当日内不计息退还;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且无质疑后不计息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5.4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5.4.1开标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5.4.2开标的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便民服务中心3楼)。
6.投标有关规定
6.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均以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时间为准。
6.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的投标供应商,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38*****060
传 真:
集采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23)********
传 真:(023)********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便民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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