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旋流除砂器品类协议-采办计划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海油工程-旋流除砂器品类协议-采办计划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工程-旋流除砂器品类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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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油工程-旋流除砂器品类协议 | 标段一:圆柱圆锥组合型式,未来3年采购需求预估约45台套;标段二:立式多旋流管式,未来3年采购需求预估约24台套。该数量均为本次预估招标数量,后续以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文件。 | 2023年8月 |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参与投标,此两类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如为其控股的销售公司,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投标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或ISO9001或API Q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旋液分离设备的生产、制造或组装。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批准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旋流除砂器范围。 2)投标人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资质,投标时提供不低于A1或A2或D级之一的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3)投标人投标时需承诺委托由COOOSO(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认可的船级社 (DNV / ABS / BV /CCS)对设备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并在交货时提供。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旋流除砂器的到货验收业绩(合同数量不限)。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不限于: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或能体现对应合同号的第三方签章的检验证书或材质证书复印件或买方接收证明等)或调试验收证明等。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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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及本次公告有效期内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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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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