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安阳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安阳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落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安阳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ayyjk@126.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医疗集团建设方案征求意见”。
2.通信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光明路69号,医政医管科,邮政编码:******,请在信封注明“医疗集团建设方案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
附件:《安阳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安阳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落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政函〔2023〕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集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立足点,以全市疑难危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和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下沉为重点,突出集团资源整合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和系统连续的诊疗格局,不断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着力增加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基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益性导向,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体系碎片化、功能定位偏差、上下不协同等突出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统筹城乡、资源共享。优化配置城市卫生健康资源,市区协同,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同质和服务高效,大力提升健康服务品质。
(四)转变职能、放管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卫生健康职能转变,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能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行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五)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协调发展,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初步建成。到2025年,集团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模式更加优化,医疗资源供需更加匹配,就医格局更加合理,居民就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
1.有序整合城市医疗卫生资源。组建2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1个防治专科医联体:安阳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安阳市中医院医疗集团、安阳市肿瘤防治专科医联体。集团网格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与集团外医疗机构原有的专科合作关系,按需以专科联盟方式继续保留。
安阳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由安阳市人民医院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安阳市眼科医院、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安阳市文峰区灯塔医院及文峰区、龙安区辖区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同时,负责联系各县(市)人民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建立市县医联体。
安阳市中医院医疗集团:由安阳市中医院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安阳市脉管炎医院、安阳市殷都区人民医院、安阳市殷都区中医院及北关区、殷都区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负责联系各县(市)中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建立市县医联体。
安阳市肿瘤防治专科医联体:由安阳市肿瘤医院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设有肿瘤学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鼓励各集团间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竞争、科学发展的机制,保障患者就医自主选择权利。
2.推进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管理。各区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集团统一管理,形成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合理规划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3.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和远程会诊等中心,常用检查检验项目可由基层实施、上级诊断的形式开展,检查检验结果在确保医疗安全情况下实行区域互认。牵头医院和区级医院的门诊、住院、检查检验等资源向集团内医疗机构开放,患者可在基层预约上级医院的挂号、检查检验,检查检验诊断报告实时传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群众就医。
(二)建立城市医疗卫生管理新体制。
1.建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治理结构。一是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市级9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安阳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作为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统筹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二是成立集团党委。加强集团党的建设,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集团党委由市委直接管理,党组织关系隶属市直工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2.健全集团治理构架。集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继续保留集团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可由集团院长担任。集团内设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医务科教、医疗保障、医疗安全、双向转诊(连续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后勤保障等管理中心,实行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统筹资源集约利用,统一基建规划、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使用,降低成本。按照“管好放活”原则,集团对内部人员招聘、岗位管理、中层聘任和收入分配等拥有自主管理权,激发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三)形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
1.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集团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员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工作。促进人才由上向下流动,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集团内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定的专技岗位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聘任。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由集团自主评聘,优先向基层倾斜,牵头医院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前,应具备一定的分院工作经历。
2.统一财务管理。集团建立财务管理中心,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负责承担集团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集团根据单独设账、集中核算、统筹运营的原则,对成员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加强集团内审管理,规范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实行财务风险预警监控机制,定期为集团的经营状况作出评价和成果分析,进一步规范集团财务管理。
3.统筹物资管理。集团建立后勤服务中心,统筹开展后勤服务管理,开展统一物资采购、统一设备设施管理、统一后勤保障等工作。药事耗材管理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开展药事质控管理,在事前、事中、事后开展药事耗材监督管理与评价,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促进药品耗材科学合理使用。
4.统一质量管理。集团实行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统一管理培训,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价廉医疗健康服务。在保障医疗质量前提下,实现集团内部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5.统一绩效管理。建立集团统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6.强化公共卫生管理。集团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统筹协调和负责集团公共卫生工作,强化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重点疾病监测、慢性病管理、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纳入区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四)创造城市医疗卫生制度新优势。
1.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部门对集团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市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职工医保当年筹资总额为基数,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调剂金、质量保证金和大病保险金后,按集团覆盖参保居民数量,结合近1-3年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和医保基金支付情况确定集团年预分额度,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预付给集团牵头医疗机构,实行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年度结余资金由集团依法依规管理使用。集团牵头医疗机构做好与市域内其他集团、医药机构、各县(市、区)医共体之间的医保结算和市域外就诊审核工作,市域外就诊发生的医保费用从集团年预分额度中支出。推进建立医保结余资金市、县两级统筹分配机制。市级医保部门统一组织对集团医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次年预分额度确定等挂钩,确保集团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降低。
2.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遵循“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合理调整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相应提高体现医务人员价值的诊查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步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政策。
3.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积极探索集团牵头医院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年薪制。落实集团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集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对集团成员单位实施统筹分配,按照“以岗定薪”的原则,在集团内探索实行职工岗位工资制度。
4.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市、区、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融合组建集团后,继续根据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集团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进一步科学调整财政投入方式,在基本建设和设备购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公卫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投入。区、乡镇(街道)要继续加大对所在地集团成员单位的工作支持力度。根据考核结果、实际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市区两级财政可给予集团专项奖励。
5.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由管委会办公室会同各区卫健委对集团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坚持“两结合两挂钩”原则,即集团考核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结合,与社会和群众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发展规划、财政投入、经费拨付、医保支付、评先评优相挂钩,与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和奖惩,以及职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相挂钩。完善集团内部考核机制,以医德医风、服务质量、业务水平、满意度测评等为重点内容,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
6.统筹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集团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任务、工作重点和签约服务人群,在财政补助经费渠道不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经费及时足额打包拨付集团。集团按规定核定各成员单位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确保集团内各成员单位获得合理的补助资金。鼓励市、区疾病预防机构派驻公卫专业人员入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驻点人员接受所在机构和驻点社区的双重领导,并由入驻社区对驻点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由集团对考核优秀驻点人员进行奖励。
(五)促进城市医疗卫生能力新提升。
1.优化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区、乡镇(街道)疾病诊疗目录,规范双向转诊工作流程,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牵头医院应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一康复一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
2.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完善一级诊疗科目建设,积极开展康复、儿科、中医等特色科室建设,不断提升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诊治能力。二级医院要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建设,建立区域胸痛、卒中、创伤等救治中心,开展微创外科和腔镜手术,不断加强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三级综合医院以发展急诊、ICU、心脏、脑科等区域专病中心为重点,不断提升诊疗技术、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水平,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3.创新特色医疗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全科-专科门诊”“康复联合病房”,将康复期病人、慢性病人下转到集团内就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治信息和后续治疗方案,指导康复期病人的后期康复、医疗和护理,为转诊病人提供连续医疗服务。集团统筹布局医疗机构床位设置,加强专科联盟建设,提高专科服务水平。
4.优化医防协作机制。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主动融入集团建设发展,开展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等专业指导,建立医防融合制度,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居民健康体检,做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恶性肿瘤等健康管理,做到防治服务并重,实现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间转诊、院后康复的全程连续闭环医疗健康服务。
5.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户籍居民和常住居民与所在区域的集团内任何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即视为与集团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在健康管理、双向转诊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完善签约服务机制,建立针对普通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的菜单式签约服务包,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专”互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家庭医生首诊负责制,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形成网格化服务体系。
(六)推动城市数字医疗卫生新发展。
加快集团内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并通过信息化平台,统一全市集团内药品、医用耗材编码等信息管理,实现信息管理一体化,推动集团管理、医疗、患者信息安全有效地互联互通。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发挥远程医疗的作用,形成集团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为基层提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五、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通过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城市大医院转型发展,构建结构更优、功能更强、服务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部门协同,形成合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提高系统集成、协调联动能力,统筹协调推进集团发展规划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集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认真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集团建设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
(三)加强督导,营造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影响力,广泛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和疾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科学防病能力,引导群众逐步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要全面落实市级医院牵头责任,以公益性为导向,建立集团建设效果评估机制,以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打造牵头医院医学高峰,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有效管控医保基金等为核心内容,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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