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河口湿地海漂污染物治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闽江河口湿地海漂污染物治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托,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对[******]NX[GK]*******、闽江河口湿地海漂污染物治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江河口湿地海漂污染物治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K]*******

项目名称:闽江河口湿地海漂污染物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26,944.00元

采购包1(湿地海漂污染物治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3,926,94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26,944.00元

投标保证金: 39,269.4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海洋水域污染治理服务 闽江河口湿地海漂污染物治理服务项目 2(年) 规格:(一)队伍建设 保洁队伍建设。配置海漂垃圾的专职保洁员,根据保洁区域及难度等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保洁员,中标单位应组织开展相应的业务、安全等培训;中标单位应为保洁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设施配备 中标单位应自备保洁清捞船、垃圾转运车等;应为保洁员配备保洁工作所需要的用品,如救生衣、安全标志服、保洁工具、打捞、清运工具等;应根据保洁人员密度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满足日常垃圾收集需要的环卫设施。 服务:1、保洁员对陆域的保洁每天作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对水域清理应根据每日潮汐变化在涨潮时及时保洁,每天不少于二次(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除外)。 2、全天候做好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及时认真打捞和清除水域内的各种漂浮物、垃圾,清理陆域内的垃圾、杂草等,保证水域、陆域无海漂垃圾、杂草、沉船、废弃船只等。 3、陆域清扫的污染物和水域保洁打捞出来的污染物日常日清,所有污染物必须严格进行垃圾精细化分类和垃圾全程分类,必须及时运到就近的垃圾转运场,严禁就地焚烧、掩埋垃圾。 4、做好区域内资源保护宣传工作,及时劝阻乱扔垃圾、吸烟、随手破坏资源等行为;负责保护和管理好保洁区域内设置的宣传牌、管理牌。 5、做好区域及周边外来人员秩序管理,劝导和制止在区内违规违法行为;制止单位及个人向湿地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废料、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在保洁区域内堆放生活生产物料等行为,并及时清除。 6、区域内发现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应立即上报湿地管理处并协助进行无害化处理。 7、区域内发现疑似病疫,应立即上报湿地管理处并进行规范处理。 8、区域内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立即上报湿地管理处并进行规范处理。 9、认真做好管理记录。 要求:建立水上垃圾清运队伍,配备打捞设备、船只和转运车辆,及时清理海漂垃圾;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在海边偷倒、堆放垃圾的行为,全面清理治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要加强沿海的垃圾收集和中转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卫队伍和海漂垃圾清理、转运设施设备。 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大监管,对乱堆、乱倒、乱排等污染闽江河口湿地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沿江、沿河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闽江河口湿地保护氛围,在管理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下,使保护区及周边没有明显污染物的存在。 3,926,944.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竞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7-25 至 2023-08-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16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4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长乐市三峰西路323号

联系方式:15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联系方式:059*****6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海

电话:059*****625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物 治理 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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