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附属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附属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附属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实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附属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2.2项目规模:附属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3建设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865号)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2.5标段划分及标段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进行报名(邮箱:zhongjixinda@126.com),报名资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查截图及附件中项目报名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865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

联系人:马蓉

联系电话:0951-*******

2023年07 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附属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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