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石塘渠道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秀屿区石塘渠道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莆和信招秀字[2015]221号

1、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拟建的秀屿区石塘渠道水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水利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建设规模:约23万元 资金来源:拨款

建设地点:秀屿区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莆田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并是申请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3.2凡在莆田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3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完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5、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6、公告时间:2015年11月 10日至2015年 11月 16日。公告期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报名,投标人直接到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有关资料。

7、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书面信函(书面信函请投递至设立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答疑信箱)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8、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见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9日 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人: 游先生

电话/传真: 138*****855 电话/传真: ****-*******

                                2015年11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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