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排查的通知

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排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排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针对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排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我县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2019年6月6日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后,受理办结消防审验手续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排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情况

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

续是否齐全,已办理了消防审验手续的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功能的情况。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科设股。配合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住保股

(二)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情况

1.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是否存在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检查供电、供水、供气管网是否存在私接乱接的情况,商业使用燃气部位是否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时,是否落实现场安全监管和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建筑外墙保温防护层是否存在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的情况;检查消防电梯是否按规定定期维保及年检。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住保股。配合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城建股、质安站。

2.检查建筑的消防水池、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否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设施及消防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检查住宅楼地上部分常闭型防火门能否保持关闭,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情况,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妨碍消防车通行及救援,是否存在影响消防作业的障碍物;灭火救援窗是否设置易识别的明显标志;检查建筑管理或使用单位是否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牵头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县住建局住保股,县住建局科设股。

三、排查安排

(一)成立联合排查组

成立由县住建局住保股、科设股、城建股、质安站、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人员组织的联合排查组,对2019年6月6日县住建部门承接消防审验职责以来受理办结消防审验手续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进行消防隐患联合排查,排查工作由县住建局住保股牵头。

(二)排查时间

我县开展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排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10月底)。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由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会同消防维保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对自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并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自查自纠检查表(见附件2),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县住建局住保股。

2.联合排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联合排查组对辖区内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排查,将排查问题情况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3.总结上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联合排查组成员单位针对检查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核查、收集整理责任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并将问题情况和整改情况于2023年10月19日前报县住建局科设股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此次隐患排查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细化工作措施,要把责任明确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实效。

(二)强化隐患防治。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全力以赴推进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7月7日

标签: 消防安全 住宅建筑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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