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安格斯牛原种场建设(第一包)招标公告
房山区安格斯牛原种场建设(第一包)招标公告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窦店恒生畜牧养殖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安格斯牛原种场建设项目(第一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安格斯牛原种场建设项目(第一包)
项目编号:HCBJ-2015HSXM01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窦店恒生畜牧养殖中心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
联系方式:吴先生 (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北京市房山区安格斯牛原种场建设项目(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安格斯牛原种场建设项目(第一包)
项目编号:HCBJ-2015HSXM0147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窦店恒生畜牧养殖中心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
九、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82.72(万元)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108日历天
招标范围:牛舍建筑工程、运动场工程、青贮氨化池、道路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的投标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的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下午15时30分,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副本3.安全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 及近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文件6.社保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8.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3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项目的招标文件)
十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 每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5:30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十四、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售出不退
十五、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14:00时
十六、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14:00时
十七、开标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十八、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10-********
项目负责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的投标人;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的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2.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6:38至2015年11月16日 16:3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6:38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6:38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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