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保工程”二期网络传输电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保工程”二期网络传输电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保工程”二期网络传输电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保工程”二期网络传输电路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32.5万元,采购2年;
3.采购方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招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九)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供应商已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定点集市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供应商;
3.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在符合本项目需求条件下,原则上以报价最低价者中标。
三、采购服务要求
我局机房至各县区人社局(社会事务局)网络专线相连,为各经办业务以及视频会议系统提供网络支撑,数据和网络安全要求高,为确保系统和网络安全平稳运行,我局采购7条30M至各县区、200M的网络专线汇聚主口到市人社局机房,详细需求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接入方式 | 采用光缆连接 |
2 | 专 线 | 提供带宽为30M的专线7条,200M汇聚主口一条 |
3 | 性能指标 | 网络丢包率上限值为<1X10-3 |
年平均可用率平均达到99% | ||
电路端到端带宽可用率不小于90% | ||
时延小于15ms | ||
4 | 稳定性要求 | 为保证网络系统通信质量,确保整个业务系统网络的绝对畅通和安全,要求网络线路具有足够的带宽并稳定可靠,同时服务商必须提供7*24小时不间断通信服务,提供7*24小时级别的故障维护能力。 |
5 | 专线维护要求 | 设立7*24电话支持服务及专门的系统运维小组 |
6 | 开通要求 |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3天内开通8条专线,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及时开通,为保障市县区业务不间断,导致采购人原线路到期继续租赁至中标供应商开通8条专线之日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四、采购项目其它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
2.安全及保密要求:
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须遵循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接触的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相关信息仅限于中标人及项目服务人员在本项目中使用,不得向他人泄露,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3.验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后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到采购人处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款项。
(1)自合同签订后满一年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到采购人处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款项。
(2)自合同签订后满二年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相应发票并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款项。
(3)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及其他损失等。
5.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应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保养费、材料费、检测仪器费、工具及物耗费用、项目所列维修配件费、人员工资、加班费、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和税费、利润、开发改造费、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等),上述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五、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日11 :00止。
投标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方式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封面处注明项目名称),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报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602房
投标联系方式:唐先生 电话:0752-*******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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