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灵山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标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18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对灵山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前来参加竞标。

项目名称:灵山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灵山县2023年全县涉及19个乡镇(街道)的农产品风险抽样检测,抽样产品包括种植类产品240批次、畜牧产品类25批次、水产产品类20批次,共计285批次农产品抽检,完成条件包含抽样、样品制备和检测,提交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及检测结果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二、主要服务和技术要求:

★1、主要服务要求

1.1样品检测过程要求严格进行实验室质量控制。

1.2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抽样、样品制备和检测,提交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及检测结果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汇总表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所有样品妥善保管送交的指定地点。

1.3检测结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必须对一切检测数据和检测技术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开发及学术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1.4成交人接受采购人不定期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的督促和相关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测服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1.5成交人需对成交项目的准备、抽样、检测、质量控制、结果分析等各环节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报告。

1.6成交人需严格按照成交项目及采购人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同时接受项目考核等级评价。

★2、主要技术要求

2.1 承担检测的食用农产品样品,由成交人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农产品产地抽样。2.2 成交人必须负责将抽取的每批次农产品样品制备成3份,各约150~200g,1份供分析检测,1份留作备样备查,1份留被检单位。

2.3 检测项目:详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所列项目内容。

2.4 检测方法: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投标方根据本实验室能力提出响应标准,投标时需提供开展检测项目所采用的标准方法编号、名称以及标准文本正文第1页。

2.5 项目最终完成提交正式的《检验报告》和《质控报告》及其电子版的原始记录、Microsoft Excel检测结果汇总表和pdf的质控报告检验报告。

2.6 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开展检测服务和质量控制,并接受采购人采取不定期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成交人进行本项服务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参加采购人安排的质控样品测试,以保证样品检测的进度和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标人资格:

(1)竞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合格供应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竞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文件。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 年7 月13日至2023年7 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271号

方式:竞标人应于2023年7月13日8时至2023年7月17日18时00分止,按询价报价文件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农安股(广西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271号灵山县农业农村局1号楼二楼农安股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报价要求

1、竞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所检测样品的抽样、制备和各项检测指标的费用,投标时提供所检测项目的投标单价。成交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的最终成交单价。实际委托检测样品数量(不含内部质控样品数)以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2、在符合竞标询价规格条件下以采购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价格、技术服务方案、服务完成时间等综合择优考虑为中标者。

3、验收及相关费用需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成交后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当采购数量与实际检测数量一致时,检测服务费等于成交人的投标报价金额;当采购数量与实际检测数量不一致时,合同的最终结算以总金额为准,故实际检测数量=合同总金额/投标报价金额(如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后办理好相关手续,按采购要求完成项目,项目完成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支付材料报给县财政进行统一支付,支付时间由县财政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271号

项目联系人、电话:周世运 0777-*******

2.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电话:0777-*******;灵山县农业农村局监察室,电话:0777-*******.

3、本次公告查询媒体:www.gxls.gov.cn(灵山县政府门户网)。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附件1:灵山县2023年农产品安全抽检项目采购需求内容.doc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产品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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