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房消防专业分包项目施工一标段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
房消防专业分包项目施工一标段
招标编号:XJMB-2023-009-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房
消防专业分包项目施工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地方政府专债及市场化融资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 24811.77 m2,B1-B7厂房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消防水炮系统应急照明系统 抗震支架挡烟垂壁防火涂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厂房消防专业分包项目施工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
房消防专业分包项目施工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等级及范围:
3.1.1 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
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一项,类似施
工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等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投标
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投标企业中标后须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
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6日 10时00分到2023年08 月01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 时00
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11号综合楼301-4室招标办公
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11 号综合
楼301-4室招标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11 号综合
楼301-4室招标办公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房消防专
业分包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地
方政府专债及市场化融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
项目投资额为65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 24811.77 m2,B1-B7厂房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
统消防水炮系统应急照明系统 抗震支架挡烟垂壁防火涂料。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08月31日。
2.4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
3.1.1 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
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一项,类似施
工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等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投标
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投标企业中标后须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
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每日上午10
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11 号综合楼
301-4室招标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2023年8月15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人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
丽景家园11号综合楼301-4室开标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祁占婷
联系电话:136799588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丹妮
联系电话: 178898779280999-8322059
2023年 07月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
联 系 人:祁占婷
电 话:13679958895
电子邮件:2908515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11号综合
楼301-4室
联 系 人: 彭丹妮
电 话: 17889877928
电子邮件: 2905953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