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智能交通信息采集及发布系统监理招标公告

城阳区智能交通信息采集及发布系统监理招标公告

城阳区智能交通信息采集及发布系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11/11 公告号: 201510-177
项目名称: 城阳区智能交通信息采集及发布系统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城阳区主城区十横九纵主干道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684.8万元 工程造价: 1491.4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审[2015]17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单位联系人: 姜科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单位联系人: 姜科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聂红云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包含150处采集点)和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包含6处室外交通诱导屏),利用市交警支队现有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实现路况计算机信息发布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综合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明》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注册地不在城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中标人。
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二等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等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技术标书封皮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中心北九楼,电话:********)无记名领取。下载招标文件生成的投标识别码须牢记。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原件;

4、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等出现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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