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河北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5日 14: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报名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15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天津中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42号创智大厦1-511室)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蓝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493 | ||
采购单位 |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与重光路交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天伟,155*****8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中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42号创智大厦1-5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蓝工,152*****493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doc |
项目概况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CT-2023-0601
项目名称: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期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二)投标单位须具备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类别:二类及以上)或天津市机动车维修备案信息公示截图(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从本单位对公账户将文件费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编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邮件至邮箱:zbctzbdl@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招标文件费汇款到帐后,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中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42号创智大厦1-5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汇款信息:
户名:天津中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星国际支行
账号:279*****20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与重光路交口
联系方式:郑天伟,155*****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标城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42号创智大厦1-511室
联系方式:蓝工,152*****4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工
电 话: 15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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