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林业局塔尔根林场森林扑灭火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新林林业局塔尔根林场森林扑灭火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新林林业局塔尔根林场森林扑灭火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ZB-2023-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林林业局塔尔根林场森林扑灭火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以大林集计[2022]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林林业局塔尔根林场森林扑灭火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新林林业局塔尔根林场;
2.3招标控制价:7,428,983.52元;
2.4建设规模:防火训练一区建设工程。建设防火训练场整体填方*****.38立方米、硬质铺装3370平方米、混凝土护坡547.6平方米、木栈道393平方米、防火警示雕塑1座、花池等工程。防火训练二区建设工程。新建训练医务室及平台、防疫室及平台各1套,木栈道416.53平方米,防火训练补给点195平方米、宣传点189平方米、警示点146平方米等工程。防火宣教一区建设工程。建设防火宣教基地硬质铺装99平方米、护坡128平方米、护栏37米、防火宣教雕塑1座等。防火宣教二区建设工程。建设防火宣传墙35米、木栈道763.22平方米。建设场区亮化工程,对训练区、宣教区进行亮化。防火宣教区附属工程。建设管道213米、化粪池1座及补给充电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01日竣工,总工期:9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6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注:若投标企业成立时间未满3年可不提供)。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新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0457-*******
招 标 人: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0*****789
招标机构: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hljzzzbgs@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
|
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