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23〕20号)精神,我校现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参看山西省教育厅工作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一般性项目)
(一)思想政治工作课题
学校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自行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二)专职辅导员课题
学校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自行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课题
申请人为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推荐申报省级名额为1项。
(二)专职辅导员课题
申请人限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2022年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更新过个人信息,推荐省级名额为4项。
(三)其他要求
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不含主持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三、项目支持
山西省教育厅立项,项目推荐高校资助的形式。
四、实施步骤
学校在对申报的一般性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并处理异议后,由学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并承诺支持经费。省教育厅根据学校推荐、承诺情况确定立项名单。拟立项项目名单经省教育厅公示后正式下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要求
学校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填写申报书时需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8月25日前将本学院(部门)审核后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附件4)及相关印证材料和《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学校评审结束后报送纸质材料,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淼
联系电话:133*****139(微信同号)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教政函〔2023〕20号.PDF.PDF
附件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5: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汇总表.docx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
2023年7月25日
标签: 山西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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