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炉霍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炉霍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炉霍县 2023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监理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行政区域 炉霍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5: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20楼2004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20楼2004号)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59*****396
采购单位 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采购单位地址 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班马泽郎老师 、 083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20楼20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女士、159*****396

项目概况

炉霍县 2023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监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20楼200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KN-2023-08-07

项目名称:炉霍县 2023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监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技术参数及商务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为炉霍县 2023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监理采购项目。

1.2采购人: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1.3项目背景:炉霍县辖区内纳入本工程范围内 1435户村民厕所新建、室内改造及装修,室内供水、污水收集、室外引水管道及无害化处理。

1.4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1.5自然地理条件: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了解。

2.技术服务要求:

2.1监理内容:对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2.2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后7个日历天内组建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并合理建立项目监理部,监理部应当与各个施工现场不超过60分钟车程,监理机构在进驻现场后,按响应文件拟派人员实行打卡制度,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工程施工期间实行每日到场打卡。

2.3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3.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2.8本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3.成果提交: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采购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各6份及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实质性要求):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2.服务地点:炉霍县11个乡镇。

3.验收标准和方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内容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

项目开工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工程完成50%时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工程完成80%时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完成,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5.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与自身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须无失信行为;

②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20楼2004号)

方式:磋商文件自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应先将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邮箱(**********@qq.com),代理公司确认后回复收款二维码,代理公司确认收款成功后将回复本项目磋商文件。注:①报名文件格式:PDF一个文件格式;②报名文件命名:XXXX公司全称+项目名称简称;转账时请备注公司名称全称。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20楼200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20楼200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地址: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联系方式:班马泽郎老师 、 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2栋20楼2004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59*****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59*****3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推进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四川康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