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外国语小学等八所学校教学楼外墙改造、楼顶防水等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高新区外国语小学等八所学校教学楼外墙改造、楼顶防水等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高新区外国语小学等八所学校教学楼外墙改造、楼顶防水
等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高新区外国语小学等八所学校教学楼外墙改造、楼顶防水等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3-GC-0770
2.2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外国语小学等八所学校教学楼外墙改造、楼顶防水等项目
2.3招标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4项目地址:郑州高新区外国语小学、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小学、郑州市第五十八中学、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小学、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小学、郑州大学附属学校(小学部)、郑州市创新实验学校(金桂街校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知中学。
2.5项目规模及内容:郑州高新区外国语小学教学楼外墙墙面维修改造、屋面防水改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小学食堂改扩建;郑州市第五十八中学餐厅改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小学围墙围栏改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小学外墙翻新;郑州大学附属学校(小学部)餐厅、后厨及教室改造;郑州市创新实验学校(金桂街校区报告厅改造)、录播教室改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知中学三四层宿舍改造。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 期:90日历天。
2.8保 修 期:一年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郑州高新区外国语小学教学楼外墙墙面维修改造、屋面防水改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小学食堂改扩建;郑州大学附属学校(小学部)餐厅、后厨及教室改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知中学三四层宿舍改造。
二标段:郑州市第五十八中学餐厅改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小学围墙围栏改造;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小学外墙翻新;郑州市创新实验学校(金桂街校区报告厅改造)、录播教室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上述人员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的2023年1月01日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职(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有“单位行贿罪”,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贿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单位人员近三年没有单位行贿罪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提供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截图或报告,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9db*****-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市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备注:(1)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7716d6a8-4a44-4583-9ff3-*********ef5.html)”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所有投标人应提前一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3)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szn/******/********/5b*****d-0f57-4beb-8bca-637a1ae98c28.html)。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其它说明: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地址: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16楼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371-********
传真:0371-********
邮箱:无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中州大道美林河畔1号楼2610室
联系人:贺女士、吕女士、黄先生
电话:0371-********
传真:0371-********
监督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地址: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12楼
电话:0371-********
传真:无
邮箱:zzgxjsj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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