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供销社芦集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监理项目遴选公告
淮南市供销社芦集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监理项目遴选公告
淮南市供销社芦集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供销社)委托,现拟对淮南市供销社芦集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监理项目进行遴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淮南市供销社芦集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监理项目
2、工程地点: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乡
3、招标需求: 项目位于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乡,对监理单位进行遴选。
4、最高限价:监理费率1.5%(投标人在满足遴选文件要求的同时,应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最高限价,如果高于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5、服务期: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
6、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
二、遴选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时间、方式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同时密封于一个封套内,无须分装。
四、定标原则:
1、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2、本次招标采用有效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遴选文件及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摇号确定排序。
3、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对遴选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只有2家,且该两家经评审小组评审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
4、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对遴选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只有1家,经评审小组评审投标具备竞争性的(报价合理),可以继续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是否具备竞争性由评审小组根据该项目实际,结合工程预算价、市场价格情况综合判断;如不具备竞争性或其投标报价在所有投标人中最高,予以废标或该项目按流标处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3年1月31日15时00分。
2、递交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经济开发区学校路011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淮南市潘集区芦集供销社)
联系人:唐月
联系电话:180*****637
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181*****958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项目无须投标保证金
八、评审小组的组建: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据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843号)、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淮财购[2020]34号)、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未纳入《淮南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管理的公共资源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淮公管委〔2016〕2号)第三条,由项目单位实行集体决策机制。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
九、中标工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工费等相关费用经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工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工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及其补充文件规定计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工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规定的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
附件1:监理合同
附件2:遴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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