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仓储综合实训教学中心(物流综合实训室中心智能化和一体化改造项目)项目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仓储综合实训教学中心(物流综合实训室中心智能化和一体化改造项目)项目一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仓储综合实训教学中心(物流综合实训室中心智能化和一体化改造项目)项目一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60,830.00
最高限价(元):1,160,830
采购需求:
1.货箱机器人2台;2.充电站1台;3.电子播种墙1套;4.阁楼货架3组;5.料箱120个;6.无线扫描枪1套;7.仓储辅料1套;8.工作台1套;9.多机器人调度系统1套;10.核心交换机1台;11.无线AC 1台;12.无线AP 1台;13.机柜1套;14.智能货箱机器人实施三维虚拟仿真教学系统1套;15.智能仓储管理系统1套。(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和《授权委托书》一同递交至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需加密处理),提交至开标现场,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开户行: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