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82破8号郑州辰本装潢设计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2023豫0182破8号郑州辰本装潢设计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郑州辰本装潢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9日作出(2023)豫01破申318号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本案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豫01破申318号之一裁定书,指定贵院审理本案。贵院于2023年7月19日作出(2023)豫0182破8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担任郑州辰本装潢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郑州辰本装潢设计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8月21日前,向管理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高铁站升龙广场1号楼B座21层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冯律师,联系电话:137*****662,电子邮箱:137*****662@163.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的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郑州辰本装潢设计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应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郑州辰本装潢设计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荥阳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9月5日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网络会议),请准时参加(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郑州辰本装潢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2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