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津02破116号天津中环真美音响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处置破产企业财产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津02破116号天津中环真美音响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处置破产企业财产有关事宜的公告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9出具(2021)津02破申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中环真美音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2月21日指定天津市华仁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天津中环真美音响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内容,管理人依法对破产企业名下财产进行处置。因破产企业对其办公场所并不享有所有权,破产企业部分资产又是从其他破产企业受让的破产财产等情况,管理人经通知相关主体,目前无人对破产企业所在厂院内财产主张取回。为谨慎处理破产企业财产,避免出现权属纠纷,特发布本公告,如破产企业厂院内存放有相关方财产,请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行使取回权等权利主张的书面文件,并附证明材料。(地址:河北区建国道14号 王研君158*****301)。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请求的,视为对管理人处置厂院内破产企业财产行为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予以处置。
天津中环真美音响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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