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又见桃花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包编号:中心公开招标公告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又见桃花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包编号:中心公开招标公告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又见桃花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包)(编号:中心-YF2023-011-0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又见桃花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YF2023-011-02

项目名称:“又见桃花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包)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又见桃花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包)

1

******

详见公告附件

注:1.本次采购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 开标顺序: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确保产品一切正常,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7月26日00:00至2023年8月2日18: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5、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的《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6、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7、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8、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9.资格审查:

9.1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2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9.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月缴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6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9.7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8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9.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9.10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9.1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特别提醒:

1.以上为资格证明材料需现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单独装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用于开标时采购人资格审查,同时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材料。

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 资格证明文件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10、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人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帐户,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

宜丰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jxyf.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上述网站发布,不另行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3、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丰县兴宜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丰县城

联系方式:189*****4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北大道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二楼217室

联系方式: 0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继进

电 话:189*****452

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宜丰县兴宜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丰县城

联系方式:07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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