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3年道路雷达检测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3年道路雷达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3年道路雷达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3-54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3年道路雷达检测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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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为尽早发现路基空洞等病害隐患,及时消除道路塌陷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行车安全,需对航空港区全区68条城市道路检测城市道路进行塌陷隐患雷达检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5.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服务要求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按要求完成检测并出具满足规范要求的成果文件; 5.4、检测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检测成果 5.5、服务期:检测成果技术评定合格之日起一年 5.6、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北区约70公里,具体以实际检测数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项目需求) 二标段: 南区约30公里,具体以实际检测数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项目需求) 同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部)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自行出具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税收、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BidOpeningHall)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
联系人:唐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楼1501 | ||||||||||||||||||||||
联系人:闫岩 杨丹丹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闫岩 | ||||||||||||||||||||||
联系方式:0371-******** |
标签: 道路雷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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