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
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决定委托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招商方式引入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简称交易发起人)的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的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G2023-004
(三)项目地址及范围:大?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片策范围共6.15公顷,位于百兴路两边,东至大?工业街、西至拥军路、南至富海川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北至现状水塘。(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资料)
(四)项目土地房屋现状:
总用地面积(可经营净用地面积):改造范围内总用地面积 2.48公顷(可建设用地面积:2.26公顷 ) ,
现状房屋建筑面积合计:改造范围内现状建筑总量约2.06万平方米。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9.04万平方米 。
改造方式:采取村级工业园“工改工”模式,合作企业按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拆除重建实施改造。
(五)项目改造规划条件:
本项目改造后可建设用地面积2.26公顷、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4.0,规划计容建筑面积≤9.04万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改造范围内无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六)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花府办规〔2020〕5号)第八条指引,本项目移交政府统筹经营性用地0.45公顷,需折算等值货币交政府统筹(具体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为准)。竞得人需在签订《合作协议》后 3 个月内支付给政府相关单位。
二、合作项目内容:
(一)本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合作企业确定为竞得人,负责对交易发起人提供的大?村村镇工业集聚区项目进行 全面 改造,改造范围内保留集体用地性质。本项目用地经完善有关手续后,采用 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方式供地(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拆除重建实施改造。
(二)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 2.18 亿元(暂按容积率3.0计算,以政府最终批复为准),竞得人须按照 政府批复及招商文件的 规定,将履约保证金存于行政主管部门、交易发起人、竞得人及监控银行四方监管账户,按政府主管部门核准要求执行。本项目由竞得人独立开发经营,负责所有改造成本及资金投入,竞得人自行承担开发经营风险和享有收益。
(三)竞得人应负责项目报批等手续,交易发起人协助。
(四)本项目改造采取 全面改造 方式 ,竞得人应确保按时 竣工交付 。同时,根据 经批复的改造实施方案 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妥善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交易发起人及改造范围内物业权利人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享有拆迁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
(五)交易发起人协助竞得人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改造方案、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审批手续。
(六)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后,竞得人享有合作期内改造范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及经营权,交易发起人享有集体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所有权及租金收益权。
(七)为确保村集体物业复建后村民的收益持续、稳定增长,本项目竞得人按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承接改造范围内村集体建设用地并依据改造实施方案投资复建地上建筑物。复建物业所有权归交易发起人,竞得人享有复建物业的使用权及经营权。合作开发的村集体物业收益按建筑面积交易发起人与竞得人3:7分成;其中,竞得人享有复建物业占比70%物业经营权为50年,复建物业占比30%物业经营权为20年,20年后竞得人应向交易发起人返还该占比30%物业经营权,返还后该占比30%物业的维修保养由交易发起人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交易发起人后续自主运营(占比30%)的物业需独立建造,具体布局及位置在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项目所有物业的交付标准一致。即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6个月后,竞得人需确保交易发起人20年的保底收益不低于330万元/年(暂以计容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计算,按项目实际建成的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调整,为不含税价,税费由竞得人支付。具体金额及分配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竞得人与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协商,报以秀全街道办确认为准),该保底收益每5年递增5%。该收益的缴纳时间等相关事项由竞得人与交易发起人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合作期内,复建物业(包含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竞得人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已经按约定返还给交易发起人的物业除外);合作期满后,竞得人应将复建物业按能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给交易发起人。
(八)竞得人在合作期内,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造范围内物业被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征收、征(借)用的,或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或因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双方一致同意上述任一事由出现,均视为合同提前到期(或合同部分提前到期),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竞得人投资开发的建(构)筑物(移交给政府的除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按:补偿款总额÷承租期×剩余租期计得金额归竞得人,经营(搬迁)损失补偿款归竞得人,土地补偿款及其他补偿款均归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
三、申请企业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企业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企业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 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以验资报告为准。
(三)申请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且近5年内:
1、 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2、在广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工商、税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也不存在工程“烂尾”或其他违法等情况,并出具相关承诺文件;
3、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截止之日,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记录为准,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竞选文件中提交承诺书);
(四)近 3 年,申请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在广州市有工业园管理运营项目经验,且管理运营工业园单项目土地面积在200 亩(含)以上,合计土地面积在 300 亩(含)以上。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五)申请企业应缴纳人民币3000万元的参选保证金。在竞得人签订合作协议后该参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发起人来函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转存入监管帐户;在招商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还未被确定为合作企业的参选保证金。
(六)其他条件:
1.申请企业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申请企业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纳5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的保障。
3. 本项目新建物业(含相应公建配套设施、地下停车位)的竣工验收及交付时间不得超过相应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6个月。
5.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前期费用的承担
(一)为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数据调查费、权籍调查与办证费、片区策划方案费用、实施方案编制费、土地勘测定界费、移交政府用地折算货币评估费、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环境调查费、用地报批服务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树木评估、交通评估等专项评估费,以及大?村及其委托的相关单位的前期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村级工业园改造专项法律顾问费、现状房屋测量技术服务费、补录标图建库服务费、测量误工费、集体物业评估费等,由本次招商选定的竞得人在签订《合作协议》后一个月内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
五、本项目集体物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停止对外出租改造范围内的集体物业,由竞得人承担该部分集体物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金额以秀全街道办与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确认为准,初步评估结果由竞得人与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确认)。竞得人承诺项目建设期内,改造范围内集体物业收益不降低【按现状标准不低于125万/年(不含税价,税费由竞得人支付)】,直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6个月止。
(二)因项目集体物业合同租期还剩约4年,竞得人需对原集体物业承租人给予提前解除租约的经济赔偿1500万元(最终数额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交易发起人与原集体物业承租人签订的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协议约定金额为准),在签订《合作协议》后一个月内支付。
六、本项目产业引进及配套要求
(一)竞得人需承诺按照市、区的规划布局,优先建设电房、公厕、消防设施(小型消防救援站、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市政消火栓系统)、垃圾站、污水处理站等市政基础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为满足城中村改造全面提质、产城融合的需要,引入的产业资源需与改造地块相匹配。
(二)竞得人须结合上位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区块管理、更新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规划产业导入方案,并与秀全街签订《产业监管协议》,明确包括实施项目的固投强度、土地产出率、税收要求等内容。
(三)引进的招商项目应符合花都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政策以及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本项目的片区策划方案、实施方案中关于产业发展的要求,优先引进符合本项目发展目标和产业功能定位的投资项目。引进的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在花都区秀全街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七、改造时间节点要求
竞得人同意按照市、区、村集体的工作节点要求完成改造各项工作,确保改造地块开工建设,分期、分批建设完成并移交全部房屋,非因竞得人(含竞得人成立的项目公司)原因导致的延误除外。具体节点任务要求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订后30天内,竞得人与村集体完善项目的拆迁补偿方案并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表决该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表决通过后30天内,竞得人须启动签约和拆迁工作。
(二)在改造地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 36 个月内按照约定的工程质量和交楼标准完成改造地块上的集体物业以及相应配套建设、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含地下空间部分)的竣工验收工作。
八、其它要求
(一)竞得人不得将复建地块上正在开发建设的物业以及建成物业进行抵押融资。
(二)改造地块上的集体物业以及相应配套建设、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含地下空间部分)的竣工验收标准,参照《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指引(第二版)的函》(穗工信函[2020]49号)执行。
九、合作企业退出
合作企业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合作企业退出:
(一)项目签订监管协议后,合作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二)合作企业在改造有效期内擅自终止合作协议,放弃投资建设的;
(三)合作企业在项目公开引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项目资格,经行业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
(四)因人力、物力、资金不到位等合作企业原因,项目拆迁或者施工滞后约定工期2个月以上,政府部门对合作企业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整改或整改未达要求的。
(五)合作企业未按照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和产业引入义务,经区政府相关部门确认违反上述义务的。
合作企业若存在上述情形,未自行整改或未能按照交易发起人、政府部门要求完成整改的,交易发起人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或解除《合作协议》,交易发起人不予退还合作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合作企业承担,合作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发起人、政府部门通知的时点退出本项目;区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根据监管协议约定条款和合作企业违约的情况,将结果通报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并按照《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66号)规定予以处理。合作企业退出后改造工作尚未完成的,秀全街道办指导交易发起人启动新的合作企业遴选工作;合作企业对本项目已经投入的费用支出参照《广州市旧村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关于改造成本规定符合条件的,改造成本由本项目后接手的合作企业承担,参照《广州市旧村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关于改造成本规定不符合条件的,费用支出由合作企业自行承担。
十、网上申请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申请人应于网上申请截止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网上申请。交易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申请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交易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符合资格的申请企业应当在2023年7月25日公告之时至 2023年8月24日23时 59分的期间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申请企业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城市更新专栏自行下载招商文件。
(四)交易申请人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及交易系统提示报名,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下一环节参与资格。交易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截止前将资格评审文件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递交资格评审文件截止后当即开标。
十一、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二)本项目不组织现场招商答疑会。
十二、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8月24日23时59分。
十三、参选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3年7月25日公告之时至 2023年8月24日23时59分。
十四、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及开标时间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00分至 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
十五、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二楼)3号开标室。
十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通过 资格评审 方式公开选择合作企业。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确认采用多数表决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多数人员表决通过,即确认该报名企业获得候选合作企业资格。申请企业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招商活动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合作企业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招商活动有效;若无企业报名或报名的企业均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招商活动即宣告终止,将另行组织招商活动。
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由交易中心发布“花都区秀全街大?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公告”信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后,并由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按相关规定和相应程序进行表决、公示,择优确定合作企业。
十七、其它事项
(一)申请企业应详尽了解本次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视同对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三)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商文件。
(四)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竞选及成员户代表表决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在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村委会举行。
(五)表决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将表决结果发给交易中心,交易中心自收到表决结果2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花都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村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潜在申请企业或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及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文件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提出异议。
十八、表决结果公示期满,交易中心应在收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2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作企业发出《合作改造通知书》。
十九、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和招商需求。
二十、招商主体、招商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交易发起人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
地址:花都区秀全街百兴路9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337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3.项目联系人:韦庆志 ,联系电话:(02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
(三)异议受理机构(交易发起人)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
地址:花都区秀全街百兴路9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337
(四)监督机构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秀全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车城大道1号
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020)********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大?经济联合社
2023年7月25日
标签: 工业集聚区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